天人合一
�作用,也不要夸大人的作用。
就整个人类社会与自然的关系而言,亦应如此。“天人之分”的实质是为人和天各自划定了发挥作用的范围,“兼足天一下之道在明分。掩地表亩,刺草殖谷,多粪肥田,是农夫众庶之事也守财力民,进事长幼,和齐百姓,使人不偷,是将率之事也。高者不旱,下者不水,寒暑和节,而五谷以时孰,是天之事也。若夫兼而覆之,兼而受之,兼而制之,岁虽凶败水旱,使百姓无冻馁之患,则是圣贤相之事也。”(《富国》)荀子的“分”一方面是肯定天人的差异,另一方面是强调天人的职分,即作用。人类社会的组成是以人的分别差异为前提的,人类社会的富强昌盛则以人的作用的充分发挥为条件。自然不能干预操纵人世的治乱,人类也不能影响改变自然的运动规律,天有天的职能,人不应与天争职;人有人的作用,自然环境既使对社会治乱有影响,也可以通过人的努力给以控制和消除,如禹时治水,汤时救旱,不能把治乱的责任推诿给沉默无语的自然界,只有人才是人类社会的主宰。针对庄子“蔽于天而不知人”的消极无为态度,荀子特别强调了人的能动作用,指出:“大天而思之,孰与物畜而制之!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望时而待之,孰与应时而使之!因物而多之,孰与骋能而化之!思物而物之,孰与理物而勿失之也!愿于物之所以生,孰与有物之所以成!故错人而思天,则失万物之情。”(《天论》)
历史上把荀子的这一思想称为“戡天”说。近来有人怀疑“制天命而用之”的理论会导致对自然界无限度的攫取,而有损生态平衡,这是把荀子近代化了。其实,如同他在人类社会内部关系上强调等级差别,通过人人各司其职、各守其位(所谓“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农农、士士、工工、商商”)来达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统一一样,在人与自然关系上,他主张通过天人作用在各自范围内的充分发挥来建立和谐统一的宇宙秩序。
这一秩序并不是建立在对自然的有限度开发或者对自然规律的认识与遵循之上,他说:
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夫是之谓能参。(《天论》)
天地合而万物生,阴阳接而变化起,性伪合而天下治,天能生物,不能辨物也;地能载人,不能治人也;宇中万物、生人之属,待圣人然后分也(《礼论》)
天地者,生之始也;礼义者,治之始也;君子者,礼义之始也。为之,贯之,积重之,致好之者,君子之始也。故天地生君子,君子理天地;君子者,天地之参也,万物之总也,民之父母也。无君子,则天地不理,礼义无统,上无君师,下无父子,夫是之谓至乱。(《王制》)
天人结合的内在依据是“诚”他认为,天地要发挥其“生”的作用必须诚,不诚则不能化育万物,天的诚指天地四时恒常不息的运动;同样,人要发挥其治理的作用也须诚,诚为政事之本、人的诚指坚守道德规范,“唯仁之为守,唯义之为行。”(《不苟》)至诚便可达于“天德”。从这一点可以推出下述结论:作为天道的诚是人道的根本。
二、天人相参
对“诚”的分析表明,天人之间还有一层形而上的联系。实际上,荀子在自然观、社会历史观上强调天人之间的差别和对立,而在道德观、人生观上却主张天人相参、相合,从而走上了向孔孟天人理论的回归之路。
仔细分疏荀子天人思想,可以发现,将人和天内在沟通的恰恰是曾经把人从自然中分离出来的礼义。荀子肯定,人在本质上是非自然存在物,他认为形体特征和自然本能并不构成人的本质规定,人之为人的本质规定是“礼义”,即人在维持自己生命的物质活动中形成的礼仪法度、人伦�
就整个人类社会与自然的关系而言,亦应如此。“天人之分”的实质是为人和天各自划定了发挥作用的范围,“兼足天一下之道在明分。掩地表亩,刺草殖谷,多粪肥田,是农夫众庶之事也守财力民,进事长幼,和齐百姓,使人不偷,是将率之事也。高者不旱,下者不水,寒暑和节,而五谷以时孰,是天之事也。若夫兼而覆之,兼而受之,兼而制之,岁虽凶败水旱,使百姓无冻馁之患,则是圣贤相之事也。”(《富国》)荀子的“分”一方面是肯定天人的差异,另一方面是强调天人的职分,即作用。人类社会的组成是以人的分别差异为前提的,人类社会的富强昌盛则以人的作用的充分发挥为条件。自然不能干预操纵人世的治乱,人类也不能影响改变自然的运动规律,天有天的职能,人不应与天争职;人有人的作用,自然环境既使对社会治乱有影响,也可以通过人的努力给以控制和消除,如禹时治水,汤时救旱,不能把治乱的责任推诿给沉默无语的自然界,只有人才是人类社会的主宰。针对庄子“蔽于天而不知人”的消极无为态度,荀子特别强调了人的能动作用,指出:“大天而思之,孰与物畜而制之!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望时而待之,孰与应时而使之!因物而多之,孰与骋能而化之!思物而物之,孰与理物而勿失之也!愿于物之所以生,孰与有物之所以成!故错人而思天,则失万物之情。”(《天论》)
历史上把荀子的这一思想称为“戡天”说。近来有人怀疑“制天命而用之”的理论会导致对自然界无限度的攫取,而有损生态平衡,这是把荀子近代化了。其实,如同他在人类社会内部关系上强调等级差别,通过人人各司其职、各守其位(所谓“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农农、士士、工工、商商”)来达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统一一样,在人与自然关系上,他主张通过天人作用在各自范围内的充分发挥来建立和谐统一的宇宙秩序。
这一秩序并不是建立在对自然的有限度开发或者对自然规律的认识与遵循之上,他说:
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夫是之谓能参。(《天论》)
天地合而万物生,阴阳接而变化起,性伪合而天下治,天能生物,不能辨物也;地能载人,不能治人也;宇中万物、生人之属,待圣人然后分也(《礼论》)
天地者,生之始也;礼义者,治之始也;君子者,礼义之始也。为之,贯之,积重之,致好之者,君子之始也。故天地生君子,君子理天地;君子者,天地之参也,万物之总也,民之父母也。无君子,则天地不理,礼义无统,上无君师,下无父子,夫是之谓至乱。(《王制》)
天人结合的内在依据是“诚”他认为,天地要发挥其“生”的作用必须诚,不诚则不能化育万物,天的诚指天地四时恒常不息的运动;同样,人要发挥其治理的作用也须诚,诚为政事之本、人的诚指坚守道德规范,“唯仁之为守,唯义之为行。”(《不苟》)至诚便可达于“天德”。从这一点可以推出下述结论:作为天道的诚是人道的根本。
二、天人相参
对“诚”的分析表明,天人之间还有一层形而上的联系。实际上,荀子在自然观、社会历史观上强调天人之间的差别和对立,而在道德观、人生观上却主张天人相参、相合,从而走上了向孔孟天人理论的回归之路。
仔细分疏荀子天人思想,可以发现,将人和天内在沟通的恰恰是曾经把人从自然中分离出来的礼义。荀子肯定,人在本质上是非自然存在物,他认为形体特征和自然本能并不构成人的本质规定,人之为人的本质规定是“礼义”,即人在维持自己生命的物质活动中形成的礼仪法度、人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