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合一
对象的存在,并由此决定了天和人各有不同的职能和作用。在《天论》中,“天”已经褪尽了至上神的灵光,成为与人类社会相对的客观自然存在。荀子说:
列星随旋,日月递召,四时代御,阴阳大化,风雨博施,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不见其事而见其功,夫是之谓神;皆知其所以成,莫知其无形,夫是之谓天。(《天论》)
天指的是日月、星辰、风雨、阴阳及其运动变化。荀子认为,自然万物的存在及其变化有其自身的规律,它不受外在的神秘力量的支配,更不受人的主观愿望的左右,“天不为人之恶寒也,辍冬;地不为人之恶辽远也,辍广。”(同上)天地运行变化是一个自然过程,没有意志渗入其中,即使是一些罕见的怪异现象,如流星、陨石、日食、月食等,也不过是自然之变的特例,或自然常道的变异,它既不是对人事的赏罚臧否,也不预示国家的兴衰存亡。总之,天地万物是客观的自然而然的物质存在。相反,人和人类社会与自然万物不同。人虽然有与生俱来的“无待而然”的自然能力和欲求,但这并不是人之为人的根本,只有分辨父子之亲,男女之别的礼义才是人之为人的特质所在。在维持自身生命的物质活动中形成的礼仪制度、人伦规范及其内化为心理情感的道德观念,使人摆脱了自然状态,超越水火、草木、禽兽等自然万物,成为与客观自然相对的能动的主体存在。
当与自然相对的人类社会形成之后,决定社会治乱兴衰的不是自然而是人类自身。荀子写道:
治乱天邪?曰:日月、星辰、瑞历、是禹桀之所同也;禹以治,桀以乱,治乱非天也。时邪?日:繁启、蕃长于春夏,畜积,收藏于秋冬,是又禹桀之所同也;禹以治,桀以乱,治乱非时也。地耶?日:得地则生,失地则死,是又禹、桀之所同也;禹以治,桀以乱,治乱非地也。(《天论》)
实际上,天地自然虽然对人类有一定影响,但并不能起决定作用,更为主要的是,天地自然对人类社会的作用取决于人如何管理和发展社会本身,以及在此基础上认识、适应和驾驭自然,“上明而政平,则(灾害)虽并世起,天伤也;上暗而政险,则是虽无一至者,无益也。”(《同上》)对自然灾异,“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同上》)只有人才是社会治乱的真正主宰。
荀子的天人之分从存在形态上区别了人、人类社会与自然万物,但荀子并不否认人与自然的联系。我们前面提到,荀子在自然天道观基础上,突出了人的主体地位和能动作用。事实上,只有将人类置于宇宙自然这一舞台上,才能充分展现人的主体地位和能动作用。
人在自然中的作用可以从两个角度来考察:人作为个体的作用和作为整体的作用。荀子认为,从个体生命来讲,自然界是人生存的基础,作为自然万物之一,人只能在自然提供的外在和内在条件基础上活动,因此,人的作用不过是自然作用的延续和完成。在《天论》中,荀子提出,天的职责和功能是神妙不测却又自然而然地生成化育万物,正是天地阴阳的结合变化产生了人的形体,由形体而产生了精神,人的五官与心脏都是自然器官,故称天官、天君,喜怒哀乐是人的自然素质,故称天情,自然界提供物质生活资料谓之“天养”,人不能违背自然规律谓之“天政”。人的主体性就表现在“清其天君,正其天官,备其天养,顺其天政,养其天情,以全其天功”(《天论》)比如,人生命的长短是由外在自然力决定的,“死生者,命也。”(《宥坐》)“人之命在天”,(《强国》)但人只要在天赋基础上,发挥人的作用,顺随自然规律,就可以延年益寿,“扁善之度;以治气养生,则身后彭祖。”(《修身》)总之,人应该对天和人的作用有清醒的认识,“知其所为,知其所不为”(《天论》)既不要忘记人的能�
列星随旋,日月递召,四时代御,阴阳大化,风雨博施,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不见其事而见其功,夫是之谓神;皆知其所以成,莫知其无形,夫是之谓天。(《天论》)
天指的是日月、星辰、风雨、阴阳及其运动变化。荀子认为,自然万物的存在及其变化有其自身的规律,它不受外在的神秘力量的支配,更不受人的主观愿望的左右,“天不为人之恶寒也,辍冬;地不为人之恶辽远也,辍广。”(同上)天地运行变化是一个自然过程,没有意志渗入其中,即使是一些罕见的怪异现象,如流星、陨石、日食、月食等,也不过是自然之变的特例,或自然常道的变异,它既不是对人事的赏罚臧否,也不预示国家的兴衰存亡。总之,天地万物是客观的自然而然的物质存在。相反,人和人类社会与自然万物不同。人虽然有与生俱来的“无待而然”的自然能力和欲求,但这并不是人之为人的根本,只有分辨父子之亲,男女之别的礼义才是人之为人的特质所在。在维持自身生命的物质活动中形成的礼仪制度、人伦规范及其内化为心理情感的道德观念,使人摆脱了自然状态,超越水火、草木、禽兽等自然万物,成为与客观自然相对的能动的主体存在。
当与自然相对的人类社会形成之后,决定社会治乱兴衰的不是自然而是人类自身。荀子写道:
治乱天邪?曰:日月、星辰、瑞历、是禹桀之所同也;禹以治,桀以乱,治乱非天也。时邪?日:繁启、蕃长于春夏,畜积,收藏于秋冬,是又禹桀之所同也;禹以治,桀以乱,治乱非时也。地耶?日:得地则生,失地则死,是又禹、桀之所同也;禹以治,桀以乱,治乱非地也。(《天论》)
实际上,天地自然虽然对人类有一定影响,但并不能起决定作用,更为主要的是,天地自然对人类社会的作用取决于人如何管理和发展社会本身,以及在此基础上认识、适应和驾驭自然,“上明而政平,则(灾害)虽并世起,天伤也;上暗而政险,则是虽无一至者,无益也。”(《同上》)对自然灾异,“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同上》)只有人才是社会治乱的真正主宰。
荀子的天人之分从存在形态上区别了人、人类社会与自然万物,但荀子并不否认人与自然的联系。我们前面提到,荀子在自然天道观基础上,突出了人的主体地位和能动作用。事实上,只有将人类置于宇宙自然这一舞台上,才能充分展现人的主体地位和能动作用。
人在自然中的作用可以从两个角度来考察:人作为个体的作用和作为整体的作用。荀子认为,从个体生命来讲,自然界是人生存的基础,作为自然万物之一,人只能在自然提供的外在和内在条件基础上活动,因此,人的作用不过是自然作用的延续和完成。在《天论》中,荀子提出,天的职责和功能是神妙不测却又自然而然地生成化育万物,正是天地阴阳的结合变化产生了人的形体,由形体而产生了精神,人的五官与心脏都是自然器官,故称天官、天君,喜怒哀乐是人的自然素质,故称天情,自然界提供物质生活资料谓之“天养”,人不能违背自然规律谓之“天政”。人的主体性就表现在“清其天君,正其天官,备其天养,顺其天政,养其天情,以全其天功”(《天论》)比如,人生命的长短是由外在自然力决定的,“死生者,命也。”(《宥坐》)“人之命在天”,(《强国》)但人只要在天赋基础上,发挥人的作用,顺随自然规律,就可以延年益寿,“扁善之度;以治气养生,则身后彭祖。”(《修身》)总之,人应该对天和人的作用有清醒的认识,“知其所为,知其所不为”(《天论》)既不要忘记人的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