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二回人生可叹老病走,自古报应有鬼手
�谁耽误了二爷的病,本……大爷就要谁的命。”

  侍从们看着锦衣人,想想他轻飘飘喝着茶就下的那个命令,不由得抖了抖,一行人再也无人开腔。

  锦衣人按照那路人的指点,一路沿着夜市往前走,走到尽头,果然见了一片山林,此时天已经擦擦黑,瞧不清林子里的境况。

  那侍从首领犹豫片刻,道:“王……大爷,这会儿进去,恐怕里面有什么危险,不如明日清早进去?您和二爷金枝玉叶……”

  “……也好。”锦衣人点头,吩咐身边一个贴身的侍从,“你去张罗一个住处。”

  这贴身的侍从,倒不是那种愣头愣脑只会逞强斗狠的傻犊子,找了一个距离这林子不远,但比旁人家有些距离的破屋子。这屋子里住着一个打渔为生的青壮和一个老寡妇,青壮是个哑巴,出一把好力气,老寡妇做些针线,母子两人并不是喜欢与人交际的人,但委实过的艰难,需要银钱。锦衣人一行人住在这里,只消得些许药丸,一点碎银子。

  “明日要不要……”侍从首领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

  锦衣人皱眉:“无妨,这一路见到我们的人也不少了,挨个杀,却是杀不完的。”

  侍从首领露出一个残忍的笑容来,语气里带着几分兴奋痛快:“大不了,就把这城也给……就跟那边一样……”

  锦衣人看着侍从首领,目光沉沉:“休要胡来。此地关要之处,不比江南多得杀不完。若是没了壮丁,便会影响大业,你敢轻举妄动,本……大爷便先把你抹了。让你闭嘴。”

  侍从首领顿时噤若寒蝉。

  “好了,少废话,去张罗些吃食来!”锦衣人踹了那侍从首领一脚。

  “是,是!”侍从首领屁滚尿流地跑了出去,提脚便踹向一个侍从,“你去给老子和爷们弄点儿吃得来!要有酒菜!要热的!”

  没一会儿,那侍从便弄了些吃的回来,锦衣人一见,满眼的鱼虾,想要发作,可想想眼前的情况,也只能忍了。拿着一碗几个粗馒头,进了里屋。

  里屋那已经铺好了簇新被褥的破土炕上,一个满面病容的人正在靠坐着,一身冷汗涔涔,虚弱地对锦衣人笑了笑。

  “阿弟,你可觉得好些?”锦衣人问。

  那病人摇了摇头,伸出腿,卷起裤管,露出一片皮肤。

  那一段皮肤,从脚底到膝盖,都印着密密麻麻的黑红色的手印,那些手印有的大有的小,大的看着像是虬髯大汉的蒲扇手,小的甚至是早产不足的婴孩,最小的一个手印,也就半根拇指大小,说是婴儿都嫌大,根本就是胎儿的手印!

  锦衣人深吸一口气,就算是他今早刚刚查看过,这会儿再看,也觉得触目惊心,因为这些手印又多了。

  每一天,每一天,这些手印都会多几个,有的时候是几个,还有的时候,是十几个。有的是新印在好皮肤上面的,有的则是盖住了原本的手印。因此这会儿瞧着,病人的脚上已经没有一处完好的皮肤了,都被新的旧的手印遮住了。

  最新的这一个,就印在膝盖上,这个半根拇指大小的手印,颜色最红,几乎就是新鲜的血的颜色。

  锦衣人不怕血,甚至享受血的颜色和温度,可此时此刻,这手印的大小和诡谲,还是让他脊背发凉。可这怪病,毕竟不是发在他身上的,他也只能安慰病人:“无妨,明日早上去见了那神医,据说那神医连胎中胎都能医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