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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年又传来:「我想见你。」

  安掬乐:「……」想见他?想干他才对吧!

  「哥哥累了,改天奉陪,给你一顿大的?」

  杜言陌:「我想见你。」

  安掬乐耙了耙头发,啧了一声,一手夹菸,一手飞快在萤幕上按弄。「今天不行。」他很累,没心情。

  然而少年雷打不动,照样那句:「我想见你。」想得打破了平素乖乖遵守的一日三封限制。

  这小子敢情只会复制贴上?安掬乐把手机了,捻熄菸,走出休息室,他满身狼狈,疲惫到不行──神却是亢奋的,死线前的肾上腺素还残留在体内,他瞟了眼编辑部外镶嵌的镜子,舔了舔唇,最终掏出手机,回道:「在上次那间宾馆门口等我。」

  他确实很累,偏偏被少年简单两句挑动,觉得这种执着,挺性感。

  安掬乐换了衣衫,匆匆赴约。少年想庆祝生日,他想庆祝脱稿,痛快滚上一场,也好。

  说实话,安掬乐压根儿没想和这少年,来什麽了不得的发展。

  太年轻了。十五……不,十六岁,别说他没谈爱意愿,少年的年纪,最不上不下,正是对人生感到迷惘的时候。何况刚意识到自己不同於人的性向,爱不能言,难得遇见浮木,就想搭着,是很正常的。

  安掬乐不介意,谁没有这样的时期?到最後,不管爱与不爱,自己只会是他历史中的尘埃。

  吹一吹,就不见。

  如同他的那一片灰。

  安掬乐深深觉得自己的人生升华了,就像白先勇写出《孽子》──写给那一群,在最深最深的黑夜里,独自旁徨街头,无所依归的孩子们。

  他文艺了一把──虽说这本名书,他永远看不过前三页。

  深夜里,仍有几个摊贩,犹在卖些杂七杂八。

  其中一个摊子,一位婆婆在卖鲜红色的草仔。

  她看见来人,立即殷勤上前:「要不要买一个,很好吃的喔。」

  安掬乐一般对这种黏糊糊的东西没兴趣,但或许今天太冷,婆婆笑靥很诚,他想了想,掏腰包,买了一个。

  他走到宾馆,只见夜灯下,少年坐在前头花篱,扛着寒风。他穿了一件土气厚重的黑色羽绒外套,姿势端正,动都不动,整个人像要与这片阒黑,融为一体。

  若不是吐息间逸出的白雾,安掬乐几乎要以为他是一尊雕像了。

  他手插口袋,走过去,少年抬眸,注意到他。

  安掬乐把草仔递给他:「生日快乐。」

  杜言陌一愣,下了,朝他扬唇,淡淡一笑。「谢谢。」

  他喉音微哑,尚处於变声期,安掬乐先前听了感觉熟悉,原来是那种独属於青少年人的声嗓,曾在自己开口、後辈讲话时听过。

  因为声线特殊,很难忘记。

  少年这一笑,笑得真心又开心,笑得安掬乐心都紧了。

  「进去了。」外头太冷,别说皮嫩的安掬乐挨不住,也不知少年等了多久。

  进到宾馆,柜台仍是上回的阿伯,这次他在大剌剌看钙片,安掬乐心想真强者。「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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