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部分
一部分人能够共同生活在一个集体中。由于这两个巨大的力量在这个集体中共同发挥作用,人们可以期望文明的进一步发展将向着更好地控制外部世界,并且进一步扩大这个集体成员人数的方向顺利地前进。这种文明只能使集体的成员幸福,否则它怎能对他们发挥作用呢?

  在我们接着探讨对文明的抵触产生于什么地方之前,上述把爱视为文明的基础之一的观点允许我们在此说一些题外话,借以弥补我们在前面讨论中(第40—41页)留下的空缺。

  我们在那里叙述了人类发现性的(生殖的)爱给予他最强烈

  1〔弗洛伊德常把这里提到的“原始家庭”称为原始群(primalhorde),它相当于阿特金森所说的“独眼巨人家庭”。关于这种家庭的见解大都来自于阿特金森,所以这些请参看标准版,第13卷,第142页脚注〕2〔在德文中,“recht”有“权利”和“法律”两重含义。〕

  的满足的经验,而且实际上是为他提供了所有幸福的典范,而这一发现一定向他表明他应当在他的生活中沿着性关系的途径继续寻找到了幸福的满足,并且应当使生殖器的性欲(gemitalerotism)成为他生活的中心点。我们接着又说在这个过程中,他使自己以一种最危险的方式依赖于外部世界的一部分,即他选择的爱的对象,并且如果他被所爱的对象拒绝,或是由于不忠或死亡而失去所爱的对象,他就会使自己遭受最大的痛苦。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每个时代的智者贤人都严厉地警告我们要抵制这种生活方式;尽管如此,这种生活方式仍对大多数人有着很大的吸引力。

  有一小部分人,他们自身的素质使他们不顾一切地沿着爱情的途径找幸福。但是在找到幸福之前,在他们的爱的活动方面必然发生广泛的精神变化。这些人把他们主要看重的东西从被爱转移到爱他人,从而使自己独立于对象的意愿;为了避免自己失去所爱的对象,他们不是把自己的爱仅仅给予某一个对象,而是一视同仁地给予全人类;为了避免由生殖的爱带来的不稳定和失望,他们远离爱的性目标,并把这种本能转化成一种其目标受到控制的冲动(impulsewithaninahibiedaim)。

  这样他们就在自己的内心产生了一种均衡的、稳定的爱,这种爱与生殖的爱是暴风雨般的激动不安不再有任何外在的相似之处,但它仍然是来自于生殖的爱,也许阿西斯(asisi)的圣弗朗西斯对这种追求内在幸福感受的利益的爱挖掘得最深了。再有,我们视之为满足人类快乐原则的手段往往是和宗教联系在一起的。这种联系也许存在于很模糊的领域之中,在那里自我与对象的区别,或是对象本身的区别被忽视了。根据一个伦理学观点——我们马上就会认识到更深一层的动机——这种对人类和世界的博爱是人类能够达到的最高的境界。尽管刚刚开始讨论这一问题,我还是要提出我对这个观点的两个主要的异议。对我来说,一视同仁的爱似乎通过对所爱的对象做不公正的事而丧失了一部分自身的价值;其次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值得爱。

  建立家庭的那种爱不仅以保持直接性满足的最初形式,而且以目标被控制的爱这种改变的形式继续在文明中起作用。不管以哪种方式,并且比通过共同的劳动利益能产生更为强烈的效果。

  语言运用爱情(love)这个词的粗率的方式是有其发生学的理由的(geicjustificafion)。

  人们把由于生殖的需要而建立家庭的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的关系称为“爱情”,但是人们把家庭中父母与孩子之间、兄弟姐妹之间的积极的情感也叫做a情,尽管我们必须把这种情感描绘成“目标被抑制的爱情”(aim—inbibitedlove)或是“爱”(afecation)。目标被抑制的爱原本是一种纯粹的r体的爱,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