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部分
里安,第612一613页)按照奥古斯丁的观点,避孕和非生殖性的性行为都是不能接受的,因为它们没有达到生殖的目的。
这种观点也是逐步形成的,并非一直如此。弗洛伊德将这一观点的发展过程分为三个时期:“与性本能的发展史相呼应的,我们也可以试图把文化的发展过程区分作三期:在第一期里,种种不能导致生育的性行为方式,也能自由自在地去做。到了第二期,除了能达成生育的那一种,所有其他满足性欲的方法都将被压制。然后是第三期,这时便只有”合法的“生育才能是性目标了。我们目前”文明的“性道德便是这第三期的代表。(弗洛伊德,第171页)
即使在西方,基督教的反性快乐观念并未完全一统天下,例如,在17世纪的英国,就有一个主张以快乐为性的目的的异教团体,这个团体宣称:“对于纯洁者来说一切皆纯。”他们认为,如果上帝不愿人去做性这件事,并在做这事的过程中得到享受,他就不会令性行为导致快感。这个团体的信念后来被世俗军队支持下的宗教秩序弹压了。(盖格农,第27页)金赛也曾转述某个原始部落的性观念:“在不论什么人中间,性j都被从本质上当作一种快乐……除此之外,它再也不具有其它任何含义。”(金赛,第186页)在中国,虽然没有来自宗教方面的禁忌,世俗的反性倾向一度非常严重。与性有关的一切都属禁忌范围,社会道德提倡做到对性事的“勿听、勿视、勿言、勿动”;但是这种纯洁的愿望有一个天生的障碍,那就是生育。按照当时人们的纯洁程度,如果世界上没有生育这件事,没有生育的必要,那事情就简单得多了。
令人痛惜的是,孩子不可不生(有不少人还相当看重传宗接代,虽然它一度被认为是“封建”思想)。这种尴尬在一位外国记者对中国一位著名剧作家的访问记中被表现得淋漓尽致:外国记者:中国人怎么看待性?
中国作家:中国人对性不感兴趣。
外国记者:那怎么会生出那么多的小孩子?
这位外国记者忽略了一个文化因素:人可以只生育而保持对性不感兴趣。这就是中国一度占统治地位的性观念:它只是为生育的,而不是为快乐的;前者是正当的,后者是不正当的,不纯洁的。这种观念与基督教教义不谋而合,然而它的确是一种世俗的观念。一位在1974年到中国考察的西方学者约翰。莫尼写过一篇观感,其中写道:“也许,当今中国并没有一个全面系统的正式的性学观念形态。我只得依赖那些零零碎碎的信息。无意中我撞见了一条标语:”谈情说爱是一种浪费时间和精力的思想疾玻‘……我得到这样一种印象:中国的婚姻性生活主要是为了生儿育女,而不是性娱乐。“(穆萨弗,第517一519页)萨德(sade)
曾宣称:“没有任何东西比性更伟大,没有任何东西比性更美好,没有性就绝没有任何拯救可言。”(萨多克等,第94页)这种观点不仅许多中国人难以接受,西方也有很多人会持反对态度。在我看来,性是一种能够给人带来极多快乐的人类行为,但是在人类的发展史上,再没有什么事能像性那样引起更多的烦恼、忧愁、痛苦和论争了。难怪福柯这位20世纪最伟大的思想家的最重要的一部著作会以它为主题。性的问题已经远远超出了生理学和动物学的范畴,甚至超越了行为学的范畴,成为社会学、人类学、历史和哲学关注的题目。
第三十三章 女性性权利
关于女性在性生活中的角色问题可以被概括为两类:一类是事实,即女性在性活动实践中实际上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另一类是观念,即在人们心目中,女性可不可以对性生活采取主动态度,有没有享受性快乐的权利。在这个问题上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女性有主动追求性快乐�
这种观点也是逐步形成的,并非一直如此。弗洛伊德将这一观点的发展过程分为三个时期:“与性本能的发展史相呼应的,我们也可以试图把文化的发展过程区分作三期:在第一期里,种种不能导致生育的性行为方式,也能自由自在地去做。到了第二期,除了能达成生育的那一种,所有其他满足性欲的方法都将被压制。然后是第三期,这时便只有”合法的“生育才能是性目标了。我们目前”文明的“性道德便是这第三期的代表。(弗洛伊德,第171页)
即使在西方,基督教的反性快乐观念并未完全一统天下,例如,在17世纪的英国,就有一个主张以快乐为性的目的的异教团体,这个团体宣称:“对于纯洁者来说一切皆纯。”他们认为,如果上帝不愿人去做性这件事,并在做这事的过程中得到享受,他就不会令性行为导致快感。这个团体的信念后来被世俗军队支持下的宗教秩序弹压了。(盖格农,第27页)金赛也曾转述某个原始部落的性观念:“在不论什么人中间,性j都被从本质上当作一种快乐……除此之外,它再也不具有其它任何含义。”(金赛,第186页)在中国,虽然没有来自宗教方面的禁忌,世俗的反性倾向一度非常严重。与性有关的一切都属禁忌范围,社会道德提倡做到对性事的“勿听、勿视、勿言、勿动”;但是这种纯洁的愿望有一个天生的障碍,那就是生育。按照当时人们的纯洁程度,如果世界上没有生育这件事,没有生育的必要,那事情就简单得多了。
令人痛惜的是,孩子不可不生(有不少人还相当看重传宗接代,虽然它一度被认为是“封建”思想)。这种尴尬在一位外国记者对中国一位著名剧作家的访问记中被表现得淋漓尽致:外国记者:中国人怎么看待性?
中国作家:中国人对性不感兴趣。
外国记者:那怎么会生出那么多的小孩子?
这位外国记者忽略了一个文化因素:人可以只生育而保持对性不感兴趣。这就是中国一度占统治地位的性观念:它只是为生育的,而不是为快乐的;前者是正当的,后者是不正当的,不纯洁的。这种观念与基督教教义不谋而合,然而它的确是一种世俗的观念。一位在1974年到中国考察的西方学者约翰。莫尼写过一篇观感,其中写道:“也许,当今中国并没有一个全面系统的正式的性学观念形态。我只得依赖那些零零碎碎的信息。无意中我撞见了一条标语:”谈情说爱是一种浪费时间和精力的思想疾玻‘……我得到这样一种印象:中国的婚姻性生活主要是为了生儿育女,而不是性娱乐。“(穆萨弗,第517一519页)萨德(sade)
曾宣称:“没有任何东西比性更伟大,没有任何东西比性更美好,没有性就绝没有任何拯救可言。”(萨多克等,第94页)这种观点不仅许多中国人难以接受,西方也有很多人会持反对态度。在我看来,性是一种能够给人带来极多快乐的人类行为,但是在人类的发展史上,再没有什么事能像性那样引起更多的烦恼、忧愁、痛苦和论争了。难怪福柯这位20世纪最伟大的思想家的最重要的一部著作会以它为主题。性的问题已经远远超出了生理学和动物学的范畴,甚至超越了行为学的范畴,成为社会学、人类学、历史和哲学关注的题目。
第三十三章 女性性权利
关于女性在性生活中的角色问题可以被概括为两类:一类是事实,即女性在性活动实践中实际上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另一类是观念,即在人们心目中,女性可不可以对性生活采取主动态度,有没有享受性快乐的权利。在这个问题上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女性有主动追求性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