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4章 避税


  有趣的是,来自这张专辑的收入只占了不到一半,而大部分收入则是来自于乐队过去的“旧专辑”。

  最后,则是来自的股东分红。

  在过去一年当中,的盈利状况颇为的理想,旗下各个子公司,除了留下必要的资金以用于维持正常经营或者扩张之外,大部分的利润都上交给了母公司。

  在收到这些资金之后,同样是截留了一批,拿出来分红的数字是在十五亿美元。

  根据乐队的持股份额,得到的分红是百分之二十,也就是三亿美元。

  全部加起来,在过去一年当中,乐队的总收入高达八亿五千万美元。

  这个数字,对于“明星”这个职业来说,堪称是恐怖。

  当然,考虑到其中有三亿美元的收入来自于的股东分红,剩下的那部分依然足以让大部分明星仰望,但却不再是“遥不可及”。

  事实上,在福布斯名人收入排行榜上,几乎每一年都有收入超过五亿美元的明星,这还仅仅只是公开的部分。

  以罗杰对娱乐圈的了解,事实上有很多人并没有选择公开自己的收入,甚至主动联系杂志,要求不要将自己列入排行当中。

  ——事实上,除了最初的几年里,乐队需要依靠这份榜单来提升名气之外,在最近的几年里,乐队一直是拒绝上榜的。

  有钱到什么程度,这种事自己知道就行了,没必要到处嚷嚷。

  “老祖宗”所说的财不露白,即便是在文化环境完全不同的西方社会,这个道理也是相通的。

  八亿五千万美元的收入看似高昂,但在税率高昂的北美,若是按照“最高标准”老老实实地去缴税,几乎要将一小半的钱交给irs。

  那可是差不多四亿美元!

  没有人愿意将这么一大笔钱拿来缴税。

  因此,合法的避税,就是非常重要的事情了。

  北美的法律制度一向很坑爹,这里实行的是联邦制,即各州自治的政策。

  每一个州,只要是在符合宪法的框架之内,都有权自行制定其它的法律条文。

  事实上,在很多细节方面,北美各州的法律确实是有较大的差距。

  举个栗子,以税率为例,对于一家公司来说,北美税率最低的州是内华达和特拉华这两个州,后者的州税和地方税都是零,前者也是北美各大洲当中最低的,因而大部分公司都会选择在这两个地方注册。

  而加州、亚利桑那、阿拉巴马以及伊利诺伊四个州,则是税收最重的四个州,只要有条件的,没有人愿意在这四个州注册公司,除非是实在没条件去外州注册。

  而且,各州都有各自不同的减税和免税,甚至是退税条款,当然,这些减税和免税条款适用的情况往往是有所限制的。

  而且,以个人、家庭,或者注册公司为单位来报税,适用的条款又有所不同。

  这就导致报税这件事非常的复杂化。

  一般的个人,如果收入不高,而且不算复杂的话,倒也还简单,花上几个小时去填税单就行了。

  而对于收入数以亿计的超级富豪们来说,由于他们的收入来源十分复杂,涉及的合法避税政策也多种多样,报税这件事,就非常的麻烦,哪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