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4章 避税
  从格莱美结束之后的两个月时间里,乐队将数个项目提上了日程。

  不过,例如系列结束之后的巡回演唱会等几个项目,都还处于前期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论证阶段,并未最终确定下来。

  大部分的工作,都是由依附在乐队周围的团队所负责。

  负责录音室专辑的迭戈、负责现场演出的汉克,颁奖季公关的帕妮丝-格里芬,以及负责乐队整体形象运营的经纪人团队。

  在“明星”这个职业越来越工业化的现在,任何一位明星想要走到这个行业的顶端,都离不开这些核心团队的帮助和支持。

  十年前那种“只要歌唱的好就能成名”的情况,在如今的娱乐圈已经是不会再出现了。

  本质上来讲,欧美虽然少有亚洲韩流模式下所盛行的所谓“流量偶像”,但在经营运作方面所下的功夫却是一点都不少。

  只是因为不同的文化环境和背景之下,东西方在“经营运作”方面的侧重点不同罢了。

  随着报税季结束,乐队也结束了关于未来计划的讨论,重新回到录音室和排练室当中。

  对于北美的富人阶层来说,每年四月的报税季,都是一道难关。

  在这个以抗税而起家的国度,纳税,是上到超级富豪,下到底层平民,都需要经常面对的一个难题。

  在过去的一年当中,因为巡演的账目大部分结清的缘故,乐队的收入又一次创下了新高。

  巡演的票房收入高达三亿多美元,除此之外,转播权、广告赞助、版权收入等等各方面加起来,也有近四亿美元之多。

  其中,版权收入是所占比例最低的一块,大头收入来源于“纪录片制作版权”。

  乐队没有自己出资制作巡演纪录片的想法,而是直接将版权以及相关的影像资料卖给了,得到了八百万美元的授权费用。

  而转播权和广告赞助收入则要高得多,单单只是前者,北美、欧洲、亚洲等几个地区加起来,收入就超过两亿。

  整场巡演下来,总的收入在七亿美元之上。

  当然,这只是收入,而非利润。

  为了举办这次演出,乐队和共同出资,总共花费了接近两亿美元的成本,平均每场演出的成本在一百七十多万美元。

  除此之外,在票房收入方面,还要和票务公司进行分账,又要支付出去差不多一亿美元的分成。

  再加上其它杂七杂八的分成、佣金等等,和分账之后,落到乐队手中的“税前收入”,大致是在两亿七千万美元左右。

  这还是因为,大部分的成本都是由乐队自己支付,抬高了分成比例的缘故。

  当然,两亿七千万美元并非巡演的最终收入数字,而是“已结算到账”的收入。

  按照会计师团队的估算,在未来一年左右之中,乐队还可以从这场巡演中获得少则一两千万、多则三四千万美元的收入。

  不过,至少在今年的报税季,是不用去考虑这些“未入账收入”的。

  这笔两亿七千万美元的收入,在乐队过去一年的收入当中也算是比较重要的一块。

  除此之外,以及过去那些旧专辑的销售分成、数字音乐平台的点播收入,以及各种版权收入等等加起来,也有近三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