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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好。

  此后看向天空不再是为了算日子,而是单纯享受美好。

  点一支烟,塞进嘴里。

  华子味还是正,可他也突然想念南苏丹的卷烟。

  他笑,吊儿郎的勾起她脖子,一口咬上耳后软肉。

  “从我爸那儿偷来的啊...”

  他笑,凑她耳边,“船上的人都被我丢下去了。”

  “把你掳走!”

  “你怕不怕?”

  任之初不怕,摇头落泪。

  他的吊儿郎当还在,他还很爱她,他咬她力道也一样痛。

  是一直爱的那个顾随了。

  这一瞬间,她感到庆幸。

  海风有些凉丝丝的。

  太阳迟了暮。

  船飘荡在海面上,任之初勾起他脖子。

  哽咽难忍,吻住他唇瓣。

  “顾随。”

  “叁年零一个月了。”

  “再晚点儿我就不要你了。”

  “不会...”他洋洋得意,表情贱的任之初想打他。

  一拳到胸口上方十公分,顿了。

  顾随看她这样就想笑,还是那么善良啊,他这坏胚坏到骨子里了,她还是舍不得伤他。

  笑着笑着,心脏开始抽痛。

  嘴就要去够烟。

  “你不要脸。”

  “我真能不要你的。”

  “不会。”他又说一遍,“你忘不了我。”

  “你再不回来,我都要把你长什么样子都忘了。”

  顾随笑。

  怎么可能呢?

  “没关系,最后遗忘的都是声线。”

  他说。

  “只要你还记得我的声音,那你就永远忘不掉我。”

  任之初点点头,又摇摇头。

  “你好不要脸。”

  她说,“你那样做,让我怎么能忘记你?”

  猫的名字叫good。

  good,顾的。

  她每喊一次猫,都能想起他一次。

  但她总也舍不得把猫丢掉。

  还有手机。

  叁年前某天。

  任之初又一次打开他留下的那手机。

  抠抠弄弄,依旧什么都没有。

  手机嗡嗡响,提示及时充电。

  她蹲在地毯上,一手捏手机,一手捏充电线。

  插上去一瞬间。

  手机响起一阵熟悉的声音。

  “任之初....”

  “你要记得想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