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合一
理(自然中的人),荀子的天指人的自然本性(人中的自然);孟子是以天为道德本源,荀子是以人为道德依据;孟子以人合于天,荀子则以天合于人。但殊途而同归,天人合一――个体同社会道德合一――则是两人共同的理想。

  荀子的天人合一思想并未停留在人自身内部这一层次上。他曾经说过这样一段话,“性也者,吾所不能为也,然而可化也;积也者,非吾所有也,然而可为也。注错习俗,所以化性也;并一而不二,所以成积也。习俗移志,安久移质。并一而不二,则通于神明,参于天地矣。”(《儒效》)这表明他的天人合一思想有两个层次,其一,人自身内部的天人合一,所谓“性伪合”“并一而不二”是指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的结合,做到这一步就可以成为圣人;其几实现了“并一而不二”的圣人便能够“通于神明,参于天地”,即人完成了内在的天人合一就可以达到与外在的天地合一人以善来通神明、参天地,这同思孟学派的德配天地思想一致,即人以道德与天地之德合一,而不是人作为自然存在物与物质自然的同一像庄子那样。所以荀子的天人论终究是儒家的天人论,与道家不同。总之,荀子的天人合一还是一种以道德作为超越目标的人生观。

  第三节荀子天人论的历史影响

  在先秦思想家中,荀子的天人理论最为丰富、系统。他在自然天道观基础上明确区分了人与自然各不相同的存在和职能,充分肯定人的能动作用,提倡认识、利用和驾驭自然,“制天命而用之”,这些思想构成了先秦天人理论的精华,对后世思想家产生了深远影响。

  荀况的学生韩非继承了“制天命而用之”的思想,他主张在自然规律基础上积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只要遵循天时、地利等“必然之道”,充分利用自然条件,就能创造财富,增加收入。他说:“举事慎阴阳之和,种树节四时之适,无早晚之失,寒温之灾,则入多。不以小功妨大务,不以私欲害人事,丈夫尽于耕农,妇人利于织纤,则入多。务于畜养之理,察于土地之宜,六畜遂,五谷殖,则入多。”(《韩非子.难二》)

  秦汉以降,在天人哲学中占主导地位的是以董仲舒为代表的天人感应论。东汉的王充虽然猛烈抨击了天人感应思想,但他又陷入自然命定论而不能自拔。直到唐代的柳宗元、刘禹锡,才在元气自然观基础上彻底清算了天人感应论,发扬光大了荀子的天人思想。

  柳宗元认为,元气是宇宙的本原,它经过自动、自新而产生天地万物,这是一种自然过程,不依赖于任何外在的力量和意志。作为自然存在的天地万物与人类社会有着不同的性质和功能。两者互不相干,“生殖与灾荒,皆天也;法制与悖乱,皆人也。二之而已,其事各行不相预。”(《答刘禹锡(天论)书》)自然灾变并不意味着上天对人的赏罚。人世的福祸皆是自己造成的,“功者自然”“祸者自祸”,“非天预乎人也”。

  刘禹锡在批判天人感应的“阴鹭之说”的同时,发展了天人相异的“自然之说”,提出了“天人交相胜”的光辉思想。他认为,元气是宇宙的存在根本,世界万物都是由元气运动演化而来,“乘气而生,群兮汇从,植类曰生。动类曰虫,倮虫之长,为智最大,能执人理,与天交胜,用天之利,立人之纪。”(《刘宾客集.天论下》)【这段话很可能是从荀子的“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荀子.王制》脱胎而来】实际上,只有人的出现才使统一的世界真正分裂为两种不同的存在:人和天(自然),二者各自具有不同的本性和功能,“天,有形之大者也;人,动物之尤者也。天之能,人固不能也;人之能,天亦有所不能也。故余曰:天与人交相胜尔。其说曰:天之道在生殖,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