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杀刘英(2)
p; 而且两人都是很清纯可人的小美女,年纪也就十五六岁。

  王烈语气稍缓:“嗯,还算有用,好吧,你们两个跟着我,不要多说话,谁多说话我就杀了谁。”

  王烈在听说这女子会病的瞬间,忽然冒出一个想法。

  鸡鸣寨数百流民,有当过兵的、有务过农的、有根本就是草寇的、也有做过买卖当过账房先生的,但还真就没有行过医的,一旦有什么病,小点的就自己在山上胡乱找点草药对付过去,大点的就只能冒险下山去找郎中,而且为了保密还不能把郎中带山上来,只能抬着病人去郎中那里,颇为麻烦。

  如这等寻常疾患到还好说,一旦出现刀伤、枪伤,去郎中那里病,就很容易惊动官府,最后引来鸡鸣寨的暴露。

  现在,既然这女子说她会病,那就暂且留下来,至于另一个丫鬟,应该也是惯于伺候人的,还会辨别草药,那就给这女子当下手,做医护吧。

  不但能为寨子里的普通百姓病,也能在这些兵卒出战受伤后及时包扎救治。

  而且,王烈还想利用她们两人的医术在山寨内培养起一批这个时代最基础的救护人员。

  到时候,自己这些可丁可卯的兵卒,就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少战斗减员的损耗了。

  王烈着两个面带惶恐的女子,语气尽量放的温和:“你们两个叫什么名字?”

  只是这温和的语气,和他一手提着滴血的大枪,一手拎着滴血的人头的形象实在有些矛盾。

  那胆子大些的女子道:“我叫王紫萍,这是我妹妹紫苏。”

  王烈一笑:“呵呵,却和我是本家。听你们的名字,还真是学过医的,紫萍、紫苏,都是草药啊,不过蛮好听的。”

  见王烈如此和善说话,两个姐妹花的脸色也好了许多,那胆子大的女孩甚至还问了一句:“您也学过医?”

  王烈汗颜,他哪里学过医,不过前世宅男的二十几年,他曾经喜欢过一个友,而那友是中医学院的学生,而作为一个有创造力有动手能力的资深宅男,王烈的最大优点就是好学,脑袋也算聪明。

  为了讨好那女友,他用心读了半个月汤头歌却是真事。

  但望闻问切,却是一概不会了。

  不知道为什么,因为不用狠下心杀掉两个无辜女子,王烈的心情莫名的轻松下来,刚才还有些不快的犹豫与郁闷全都消失殆尽。

  王烈知道这样的仁慈在乱世并不好,但毕竟这些丫鬟也是汉人,而且并没有过错,自己为保山寨平安的理由,狠下心杀了他们,早晚都是难求心安。

  而且,就算自己今后还能以各种理由来滥杀无辜,但最终迷失的也只能是自己的本心。

  想明白这点,王烈抬起头,对着这夏夜的星空长出了一口气,来有些事情并不难,只要有决心去改变、去尝试,但一旦改变、一旦迈出第一步,就再也不能回头了。

  杀人,当杀则杀,不当杀为了生存也要杀,只要不违背本心,就是好的;但绝对不能因为满足一时的痛快去虐杀,甚至为了杀戮而杀戮。

  王烈自知不是什么圣人,而世间凡人和这满天浩瀚星斗相比,也不过如沧海一粟。

  但老人们却说,每个人其实都对应着天上的一颗星,人若死了,那颗对应的星星也会滑落。

  王烈不知道自己命中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