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杀刘英(2)
吧!”

  说完,长枪往前一送,巨大的锋刃直接划断了刘英半个脖颈,再稍微一用力,好大的头颅飞起,王烈反手提枪,另一只手直接抄起了刘英还没落地的头颅。

  这狗头他要带回山寨,扒了皮,剜了肉给胡大海当尿壶用。

  王烈一点也不觉得自己残忍,只要有过被人肆意侮辱,踩在脚底却无力反抗的经历,任何一个善良的人都会这么对待曾经的敌人。

  这叫血债血还!除了那种悲天悯人的性格,刻意压制自己的仇恨而不发泄出来,会让人心理变态的。

  王烈没有特意折磨刘英,让他享受一下生不如死的滋味,而是选择直接杀死他,已经是很慈悲了。

  王烈一枪杀死刘英,转头扫视,这才见一直窝在屋子角落里,捂着嘴巴、身子不住颤抖的两个丫鬟。

  两个丫鬟着被刘英鲜血溅了一身的王烈,眼中掩饰不住的惶恐,跪下来哀求:“大王,饶命,大王,饶命。”

  从杀进庄园开始,王烈和所有的手下就都带着蒙面的布巾,以掩饰自己的真实身份。

  除了刚才为了让刘英死的明白,加之院子里除了死去的护院庄丁,没有发现他人,因此临进屋前他才把布巾摘了下来。

  等杀了刘英,王烈从宰杀仇人的快感中恢复过来,才发现原来屋子的角落还有两个瑟瑟发抖的丫鬟。

  如果不是被报仇的快感所激动,如果不是这两个丫鬟捂着嘴不出声,王烈肯定会发现他们,也就不会摘下面巾。

  现在,自己的相貌已经完全被这两个丫头见……

  见王烈眼神凌厉,两个丫鬟更是吓得魂不附体,一个胆子稍微大些的爬了过来,却猛然抬起头着王烈的眼睛:“大王,你别杀我,我们是被这坏人强行抢来的,我愿意跟你上山。”

  见两个丫鬟如此,王烈却是眉头微皱,这种被人惧怕的感觉并不像想象中那么好。

  王烈给自己的定义是杀富济贫的好汉,可不是欺男霸女的恶霸。

  王烈心里的确起了杀机,不是他心狠,而是乱世人命如猪狗,他若想成大事救千万汉家百姓,在小节处就更要狠辣决断,否则早晚被人害死。

  这两个丫头要么带上山,要么就只能死,可是山上资源有限,他身为首领也不能随便带两个没用的累赘上山。

  至于寨子中原有的老幼和青壮附带的老幼,那是另一回事情,王烈不想破坏自己定下的规矩——山之之中,有能者为重。

  可是,这两个丫鬟能做什么?伺候人?自己好像还没时间享受别人的伺候。

  那胆大的丫鬟还在说个不停,王烈眉头越皱越紧:“够了,你们会做什么?”

  那胆子大些的丫鬟忙道:“我会伺候人……我,还会病……”

  王烈有些惊讶:“病?”

  这时代女子地位虽然没有像明清那般低劣,但普通百姓能识字的都是少数,更不用说是岐黄之术了。

  那胆子大的丫鬟点点头:“我爹是游方的郎中,我和他学过一些号脉之术,平常的头疼脑热、断骨、刀伤都能治疗,我妹妹也会辨别草药,能帮我一起病。”

  王烈闻言,向一直躲在胆大女子身后的那个丫鬟,仔细一,这才发现面前的两人相貌一模一样,竟然是一对双胞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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