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 商队
忙后的,既要照顾他们又要看顾牲口,哼,待会儿你让他们自己做,不许你给他们帮手,叔会看着你的,听到没有?”
“叔,我不累,柱子他们……”假小子还要分说两句,可郑魁眼珠子一瞪,她便不敢再说话了,缩了缩脖子,老老实实地点头。
“去吧,叔可盯着你们。”郑魁这才挥了挥手,还望了一眼队伍的尾段,那里的确有几头骡子给拉在了后面。
假小子“嗯”了一声,一边偷偷吐了吐舌头,一边赶忙往回跑。
“这丫头。”郑魁无奈的摇了摇头。“唉,要是那些小子都有这个丫头的志气,我也不用操这份心了。”
郑魁眉头蹙地更深。他本出身南方一个豪族世家,只不过母亲是侍婢,被服侍的老爷酒后乱性给糟蹋了,却连一个名分都没有,哪怕庶出都算不上,现在这名字还是后来他自己改的。
不过在大宅门里头他好歹学会了断文识字,还学了一些武艺,待到了十几岁的时候,老爷亡故,郑魁就与母亲一同被主母赶出了家门,无依无靠,只有自谋生路。后来他有幸结识了几个差不多年岁的同伴,并结拜为异姓的兄弟,他们为了出人头地,干过走镖、护院也当过斩魔人猎杀过妖兽魔怪,这个过程中他们与生活在百万蛮荒大山中的山蛮土著打过一些交道,还渐渐的取得了对方几个寨子的信任。
他们也看出这是一个大好的机会,便凑钱拉起了一支商队,将山外的布匹、铁器、食盐等货物运入原始蛮荒的群山之中,交换山蛮人的草药、木材、皮毛或是珍禽异兽,再贩运到南方一些大城市,倒是被他们在几十年里积累下了一笔不小的财富,也让他们能够迁来族人,聚居在一起。逐渐在当地扎下了根,并开枝散叶。慢慢壮大了起来。
不过这么多年来,郑魁的几位结义兄弟或死或残。只剩下他与另两位老兄弟还能带队奔走。毕竟百万蛮荒大山之中处处危机四伏,随便被一只毒虫叮一口,就可能要了性命,更别提那些可怕的野兽魔怪,全是那种在其他地方早就灭绝了的洪荒凶兽。
老一辈的人逐渐凋零,为了维持他们这支倾注了一生心血的商行继续发展和壮大,兄弟几人就从族人当中挑选年轻的后辈来继承他们的事业。可惜他们大多出身社会底层,族人也都是些穷苦人家,底蕴明显不足。即使经过了这几十年的发展,可堪重用的子弟也并不多。
就拿这支队伍中的那些年轻伙计来说,他们都可以算是郑魁的子侄,可除了刚才的假小子,一个女孩子,为人勤奋、好学、很有心气劲儿,做事也精细,让郑魁极为满意。而其他那些就远远比不上她,这一路上也不知闹出过多少乱子。要不是队伍中有几名长年跟随郑魁贩运货物的伙计帮衬指点,这些小子可能早就闯出大祸,商队也不可能走到这里了。
“哼,这样炎热的天气。那些骡马是吃力了一些,可他们比这些牲口都不如,动不动就喊苦喊累。找着借口想要休息,真是妄为男儿。还不如露洁那丫头,看来是大哥他们对这些族人实在太好了。竟然这点苦都吃不了。”郑魁越想越气闷。
他很清楚,刚才假小子过来请求休息,压根就不是她本人的意思,而是被那些小子撺掇来的,那些小子也知道郑魁对他们的表现很不满,有什么事就把假小子推出来。假小子在这群年轻人中颇有些威信,只是她总以大姐自居,对这些从小一起长大的同伴很是照顾,所以经常傻乎乎被利用。
“唉,那丫头还是太年轻太稚嫩了,不过性子倒是和大哥一个样,以后可以继承大哥的衣钵……”郑魁显然十分的看重假小子,想想也是,假小子打前年起就随着他深入过蛮荒群山,贩运当地的特产。她做事认�
“叔,我不累,柱子他们……”假小子还要分说两句,可郑魁眼珠子一瞪,她便不敢再说话了,缩了缩脖子,老老实实地点头。
“去吧,叔可盯着你们。”郑魁这才挥了挥手,还望了一眼队伍的尾段,那里的确有几头骡子给拉在了后面。
假小子“嗯”了一声,一边偷偷吐了吐舌头,一边赶忙往回跑。
“这丫头。”郑魁无奈的摇了摇头。“唉,要是那些小子都有这个丫头的志气,我也不用操这份心了。”
郑魁眉头蹙地更深。他本出身南方一个豪族世家,只不过母亲是侍婢,被服侍的老爷酒后乱性给糟蹋了,却连一个名分都没有,哪怕庶出都算不上,现在这名字还是后来他自己改的。
不过在大宅门里头他好歹学会了断文识字,还学了一些武艺,待到了十几岁的时候,老爷亡故,郑魁就与母亲一同被主母赶出了家门,无依无靠,只有自谋生路。后来他有幸结识了几个差不多年岁的同伴,并结拜为异姓的兄弟,他们为了出人头地,干过走镖、护院也当过斩魔人猎杀过妖兽魔怪,这个过程中他们与生活在百万蛮荒大山中的山蛮土著打过一些交道,还渐渐的取得了对方几个寨子的信任。
他们也看出这是一个大好的机会,便凑钱拉起了一支商队,将山外的布匹、铁器、食盐等货物运入原始蛮荒的群山之中,交换山蛮人的草药、木材、皮毛或是珍禽异兽,再贩运到南方一些大城市,倒是被他们在几十年里积累下了一笔不小的财富,也让他们能够迁来族人,聚居在一起。逐渐在当地扎下了根,并开枝散叶。慢慢壮大了起来。
不过这么多年来,郑魁的几位结义兄弟或死或残。只剩下他与另两位老兄弟还能带队奔走。毕竟百万蛮荒大山之中处处危机四伏,随便被一只毒虫叮一口,就可能要了性命,更别提那些可怕的野兽魔怪,全是那种在其他地方早就灭绝了的洪荒凶兽。
老一辈的人逐渐凋零,为了维持他们这支倾注了一生心血的商行继续发展和壮大,兄弟几人就从族人当中挑选年轻的后辈来继承他们的事业。可惜他们大多出身社会底层,族人也都是些穷苦人家,底蕴明显不足。即使经过了这几十年的发展,可堪重用的子弟也并不多。
就拿这支队伍中的那些年轻伙计来说,他们都可以算是郑魁的子侄,可除了刚才的假小子,一个女孩子,为人勤奋、好学、很有心气劲儿,做事也精细,让郑魁极为满意。而其他那些就远远比不上她,这一路上也不知闹出过多少乱子。要不是队伍中有几名长年跟随郑魁贩运货物的伙计帮衬指点,这些小子可能早就闯出大祸,商队也不可能走到这里了。
“哼,这样炎热的天气。那些骡马是吃力了一些,可他们比这些牲口都不如,动不动就喊苦喊累。找着借口想要休息,真是妄为男儿。还不如露洁那丫头,看来是大哥他们对这些族人实在太好了。竟然这点苦都吃不了。”郑魁越想越气闷。
他很清楚,刚才假小子过来请求休息,压根就不是她本人的意思,而是被那些小子撺掇来的,那些小子也知道郑魁对他们的表现很不满,有什么事就把假小子推出来。假小子在这群年轻人中颇有些威信,只是她总以大姐自居,对这些从小一起长大的同伴很是照顾,所以经常傻乎乎被利用。
“唉,那丫头还是太年轻太稚嫩了,不过性子倒是和大哥一个样,以后可以继承大哥的衣钵……”郑魁显然十分的看重假小子,想想也是,假小子打前年起就随着他深入过蛮荒群山,贩运当地的特产。她做事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