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农村土地分配-评毛ZD寻乌调查报
  近日东方一直在研究民国农业状况,研读老毛多份农业调查报告,研读费孝通的《江村经济》,数据触目心惊,令人深思。

  为了保证论证客观性、公正性,东方现将老毛的《寻乌调查报告》一些数据拿出来与大家共勉。

  下面是东方对老毛调查报告的一些总结。

  、这是老毛报告中所列土地分配数据:

  当时寻乌县农村土地分配,40%为公田,0%为个人地主所有,0%为富农、自耕农所有。

  对公田部分,祖宗公田,占全部土地的百分之二十四,占全部公田的百分之六十。

  神道方面(神、坛、社、庙、寺、观)公田,占全部土地的百分之八,占全部公田的百分之二十。

  公益(政治、学田、路田等)公田,占全部土地的百分之四,占全部公田的百分之十。

  2、对生产态度:

  大中地主对生产基本漠不关心,而小地主比较节俭,对生产热情非常大。若是对农村进行土地改革,最大困难是如何对神道公田方面,最大困难在个人地主方面,特别是小地主方面、富农方面。

  、从当时农村主要剥削手段来分析,主要通过两种方式,即地租与高利贷。

  地租基本在五五分,不论公田、地主,还是其他,基本上都是五五分成。也就是主要粮食出产,地主与佃农之间,按照对半进行分成。

  如此来,在旧中国,这种剥削方式的确太猛了,如此高的地租,不但眼中剥削了普通百姓,而且让地主除了疯狂买地,很少会考虑其他,如此高的地租,严重阻止中国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

  当时地租,有点像现在炒房地产吧,炒房地产,一个人每年尽赚几百万、几千万,而开工厂,不但生意难做,而且还劳神,这种情况下,正如很多资本纷纷投入房地产一样,在民国时期,地租如此高,又有谁愿意将资本投资在发展实业方面?

  另一种为高利贷,正如老毛在报告中所说:

  钱利三分起码,也是普通利,占百分之七十,加四利占百分之十,加五利占百分之二十。大家想想,三分也就是0%,也就是你借00元钱,一年要收0%的利息,并且利滚利,触目心惊啊。

  在报告中,大中地主相对利息较低,而小地主、富农利息非常高。

  大家再请想想,干什么实业,每年能保证稳赚0%,但当时向贫农放高利贷,竟然达到0%,40%,50%的利息,如此也太高了。

  如此高的利息,正如现在炒房地产一样,谁愿意发展实业呢?

  如此来,在当时农村,最为缺乏的不是土地公平制度,而是金融制度。

  4、对如此高的地租、高利贷,普通民众难以偿还,一般通过卖**(也就是将妻儿卖给地主家)、卖儿子(东方注:在八十年代,东方老家就出现一个卖儿子现象,有一家人,死了老公,下面有四个儿子,养不活,就将其中老幺卖到山东。这是东方亲眼所见,被卖的那个叫陈四和,乃东方幼时玩伴之一。来卖儿卖女,不是民国专利。)、打会完成。

  下面是摘录老毛的《寻乌调查》报告

  (一)农村人口成分

  大地主(收租五百石以上的)百分之零点零四五

  中地主(收租五百石以下二百石以上的)百分之零点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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