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一刀切土改
�中农和贫农的实际消费状况又如何呢。可详见下表:

  表二:四川汉源县第一区击谷乡堰坪村土改前后贫农中农年生活消耗统计表:

  成份黄谷巴盐布炭清油桐油肉零用折谷

  贫农解放后257斤2斤4两4斤5斤2斗

  解放前294斤斤斤5两4斤斤

  中农解放后2597斤斤4斤2两5斤4两6斤

  解放前2594斤斤斤6两5斤4两6斤

  备考谷的单位为石,一石相当于20市斤。2斤为旧制,6两斤。布为窄口面土白布或兰布。4此表以全年计。

  (注:本表引自《汉源县第一区击谷乡堰坪村关于土地改革前后土地占有情况与生活情况变化暨生产调查报告》,95年9月29日,四川省档案馆藏档,建康//57/50。)

  由上表可知,一个中农一年的生活费,就是每天6斤黄米的口粮,每月将近半斤肉,一年能有两身土布新单衣。这也就是说,该村人均占有土地于贫农的地主,年收入一倍于中农的,也就是这些东西。而因为小地主通常都要供养子女上学,再加上因土地面积多再多些农具、耕畜的花费,何况这些人家往往都还想着要攒钱买地,故一个5口之家的地主即使只想保持相当于中农的生活水平,想来也确实不易。[69]正如费孝通所说:“有限的土地生产力和农民已经很低的生活水准是经不起地主阶层们的挥霍的。把中国一般中小地主描写成养尊处优、穷奢极侈的人物,我觉得是不太切当的。‘一粥一饭’式的家训即使不能算是实况的描写,地主阶层平均所占的土地面积也可以告诉我们,他们所能维持的也不能太过于小康的水准。”[70]

  关于中国的小地主多半“舍不得吃舍不得穿……就为攒几钱……买点儿地”的情况,在今天已经不是什么奇谈怪论了。唐致卿的研究除了介绍到一些地富的财产是下力干活,“是自己治(置)的,是力农致富”外,[7]还依据山东惠民县成氏、沾化县许氏、高苑县和家店张氏世代购地的契约文书等各种原始资料,很清楚地说明了众多小地主或富农日积月累攒钱购地的经过:

  成氏自嘉庆十三年(0年)到民国三十年(94年)前后年间,历5代,分2次购得22块地,总共亩。最大的一块07亩,最小的一块仅06亩。平均每年购地仅064亩弱。

  许氏自光绪三年(77年)至民国三十一年(942年)65年间,经三代,分次买进块土地,最大的一块6亩,最小的一块仅分多地,总共买进亩,平均每年买024亩。

  张氏则从乾隆八年(74年)至民国三十六年(947年)204年间,历5代分26次买进26块地,最大的一块亩,最小的只有不到2分半地,总共买进亩,平均每年购进09

  因为无权无势,纯粹靠力农致富,因此不少小地主和富农具有较强的经营能力或生产能力。这造成这些小地主或富农与佃户或雇工的关系会呈现出两极的情况,很难一概而论,说小地主一定作恶多,作恶少。有些农户的印象,地主越小就越苛刻越扣门儿,像天不亮就用各种声音闹觉,赶着雇工出工;下了工回来还要被要求挑水、铡草、填栏、喂牲口之类的地主富农,并不少见。[7]但雇主待雇工“亲如家人”,“平时主雇同坐共食,并无主仆名分”,“男人同伙计吃小米干粮,家中女人吃粗粮”,“掌柜和伙计都一块劳动,凑在一起谈天说地”的情况,同族接济,富也富不到哪儿去,穷也穷不到哪儿去的情况,也同样不少。[74]

  不过,更值得注意的,也是郭德宏没有提到的很重要的一点,其实是中国小地主所具有的革命性问题。换言之,中国的小地主(包括许多富农)因为多半力农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