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七章 疯狂的念头
sp;“不行!”

  “女人!我要的是一个肯定!”

  “肯定不行!”

  好吧,心疼老傲娇三秒。

  心疼完他后,路小苏心中愤恨,妈蛋,谁心疼一下老子?

  宁樱约了饭局,他也不好拒绝。估计依旧是由蒋新颜下厨,然后由她灌酒。

  蒋新颜这彪悍的女人,神他妈能喝。

  她毕竟是个能和宁樱做完羞羞的事后,光着屁股躺床上唱《私奔》的彪悍妞。

  酒足饭饱后,两女也肯定不会带他一起做点羞羞的事,一个劲的就知道催稿。

  没劲!这他妈真是一辆去幼儿园的车!

  还他妈逼老子写作业!

  码字好累,不想码字,好想咸鱼……

  万恶的吴波师叔,自己遇到孽缘就算了,还卖我!

  路小苏想当个佛系写手,所谓的佛系写手,就是有灵感了就写,没灵感也不强求。能写多少凭感觉,什么时候写看心情,反正随缘呗。

  可他和榕树出版社是写过合同的,里面是有最低标准的。

  怎么办?怎么才能在不违反合约的情况下,还能当一条咸鱼?

  一个念头从路小苏的脑子里冒了出来,然后疯狂滋长。

  ——把榕树出版社买了!

  ……

  ……

  为了不码字,把出版社给买了……

  什么叫豪?什么叫有钱任性?

  这就是!

  其实,这只是一小个原因。

  他一开始,内心中冒出买下出版社的念头的时候,路小苏都被自己逗乐了。

  可是笑着笑着,他的眼里突然放起了光!

  为什么不买?是啊,为什么不买?

  现在言情小说市场有点卖不动了,这是榕树出版社主打的市场,虽然靠自己的《龙族》给续了一波命,可还是大不如前了。

  毕竟青春幻想小说,不是榕树出版社擅长的。

  李峰山手头的那一批言情小说的版权,现在根本不怎么值钱。

  出版社每年都在走下坡路,这也是他和宁樱总是催路小苏写书的原因。

  这种情况下,只要价格合理,李峰山很可能愿意卖掉出版社。

  他可能还会笑嘻嘻的觉得路小苏是个脑残接盘侠。

  至于那些小股东,就更别提了。

  而买下出版社,真的是赔钱买卖吗?

  暂时是的。

  现在买来,肯定是亏的。

  可如果再过一两年呢?

  路小苏比谁都清楚,“大ip时代”就要来了!

  而榕树出版社,手握最红的言情小说里的一半版权!

  等“大ip时代”来临的时候,这些版权会再一次值钱起来!

  就像地球上的《何以笙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