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老大,今次要仆街了
��他再次将自己的身体藏在了老四尸体的背后。

  不过这道伤口和刚刚生死一瞬的经历,已经彻底的惊醒了本来已经怒气max,马上就能放必杀的蒙面人老大的理智。“别这么瞎折腾了,你们把老四和老九的尸体先拖开,然后我们一起把刀子朝里面丢,老子要活活的把这个小兔崽子万刃穿心。”

  “唉!可惜现在的这个身体不是上一辈子的身体,不然的话刚才把那个头头嘲讽进来的时候就不会让他有闪开咽喉的机会了,如果能做掉他,然后趁着其余的匪徒一乱的时候抢了这头头的马说不定还能逃走,不过现在是没有这个可能了。”

  看着那些蒙面匪徒把老九的尸体拖走,现在已经开始拖老四的尸体的时候,小男孩叹了一口气,上辈子看过的一本印象深刻的书,阿里xx历险记里的一句话从他的脑子里冒了出来。

  “老大,今次要扑街了!”

  小男孩姓卢,叫卢明,他是一个间谍。

  确切的说,他前世的时候是一个间谍。

  如果要说的更加确切一点的话,应该说,从现在的这个时代朝后推一千五百年之后,这个小男孩曾经是一个间谍。在这个小男孩,或者说卢明的记忆里,没有父亲母亲,没有兄弟姐妹,没有什么恋爱结婚生子之类的普通人所应该有的一切。

  在卢明的记忆里最早的时刻,就是自己五岁那年从孤儿院被选中,加入国家安全局的时候。当时的自己,全身上下,除了自己早就死去的父母留给自己的一条奇怪的手指骨项链之外,什么都没有。

  在这之后的记忆,就是无尽的课程。出格一点的有枪械知识,爆破知识,人体知识等等,正常一点的则是驾驶知识,各国语言,地理历史等等。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到卢明十五岁的时候,他才在组织的安排之下,进入了北京的一所普通的中学读书。

  以后的事情基本乏善可陈,也就是一板一眼的按照组织的要求读书,考试,然后顺利的出国,按部就班的拿到绿卡。在卢明的记忆里,唯一值得一提的只有当他到了美国之后,才知道自己带着的这条项链里的人指骨居然就是传说中的佛舍利这件事情了。

  也因为这个原因,念经就成了卢明用来缓解压力的手段。

  应该说,卢明潜伏的非常成功,他以自己开朗阳光的一面,很快就和大学里的美国同学们打成了一片。在那些美国同窗的眼中,这个帅气的中国人几乎拥有一切让他们惊叹的才能,比如说完美的运动神经,俊朗的外表,非常硬的拳头以及良好的,甚至良好的到了有点过头的语言表达能力。

  通俗的讲,就是有点贫。不过对于性格外向的美国人来说,卢明所表现出来的性格正好迎合了他们审美观。于是卢明有惊无险的完成了组织交代的任务,加入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的一个所谓开发人体潜能的研究机构。

  最后……其实也没有什么最后了,如同所有英雄们都会有的遭遇一样。在经过了所谓背叛,追杀,没有杀成,循环再来一次之类的关键词之后,卢明终于死在了美国中情局派出的源源不断的杀手们的手中。

  一声惊天动地的爆炸之后,为他陪葬的是中情局最好的三个杀手。

  就在爆炸开始的时候,卢明看到的最后一幕是自己的佛舍利项链被炸碎了之后,爆出的一片金光。

  而当卢明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他已经穿越了整整一千五百年的时间,回到了唐朝,或者说,回到了隋唐之间,变成了一个四岁的小孩。

  不过有一句话叫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