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一章 达姆弹
�时间,血妖身上的最后一处伤口也消失不见了。我心下大急,知道照这样下去,我们三个必将丧命。

  眼见已经无计可施,我正准备招呼胡、王二人转身逃跑,却忽见半空之中有数个光点闪了几闪。定睛一看,原来是留在血妖身上的四枚弹头。由于此时的阳光非常强烈,强光的辉映使得铅质弹头闪出了几点暗淡的光芒。

  我打出的每一发子弹虽是‘炸子’,但这种炸子并非实际意义上的爆炸型子弹。换句话说,炸子的弹头中不含炸药,并非人们普遍认为的弹头击中目标就会炸开。

  炸子的学名应该叫做‘达姆弹’,其最早出现于1897年,由印度达姆达姆兵工厂的英国军方总监克莱上尉设计。

  达姆弹的金属外壳并没有完全包覆弹头尖端,而是露出一定程度的铅质核心,用以增加子弹的杀伤力。

  子弹射入人体后,铅心会急速扩张和破裂,因而扩大了创伤面积,造成对人体的巨大伤害。弹头在进入人体后会发生严重的变形乃至破裂,通常是形成蘑菇的形状,迅速释放能量,导致人体组织出现喇叭状或葫芦状创伤。这种创伤的面积是子弹面积的上百倍,杀伤力可谓是极其恐怖。

  100米的距离内如遭到达姆弹的直接命中,几乎就没有生还的余地。击中头部的死亡率是100%,击中其他部位也均有70%以上的死亡概率。即便是打在四肢上,也有20%的死亡率,并且需要全部截肢。

  这种子弹在制成后,曾在印度和苏丹境内被广泛使用。因其对人体的破坏力过于惊人,出于对死者的尊重和对人类自身的保护,在1899年的《海牙公约》中被彻底废除,并明令禁止在战争中再次使用这种子弹。

  我之所以要在临行前特意订制了这种子弹,就是因为考虑到血妖具有极强生命力的特殊体质。不过,就算这种子弹都不一定能对血妖形成很大的伤害,普通的子弹就更加像是隔靴搔痒了。

  也正是因为这几颗达姆弹击中了血妖,才使得弹头深深地嵌入了它的体内,从而让我可以看到子弹的存在。即便是这样,子弹所形成的创伤面也是小得可怜,与其本该构成的威力完全不可同日而语。如果换成普通的子弹,恐怕也只能打破这只血妖的一点皮肤罢了。

  镶在其身体上的弹头使我准确找到了血妖的位置,然而就在我发现它的那一刻,就见那几枚弹头同时一闪,紧接着便朝我们移动了过来。

  尽管土丘的四周被密林环绕,但以土丘为中心的上百平方米内,却是没有一棵树木可以进行遮挡的。在这样一个相对空旷的环境中,我们已经来不及去选择逃跑,眼下唯一能做的,就是面对冲上来的血妖殊死一搏。

  可此时的大胡子已经基本失去了行动能力,以我和王子二人的实力,确实没有半点把握能够克敌制胜。但无论怎么说,在这样一个危机的关口,总不能再让大胡子背负起保护我们的重担,就算是豁出命去,也要想办法保护大胡子周全。

  由于适才的失手,本来还恍恍惚惚的王子突然之间就清醒了过来。他的表情上带有极大程度的愧疚和歉意,与此同时,一种颇为坚定的眼神也从他的双目之中显现了出来。我能看得出,他和我有着同样的想法,无论要付出怎样的代价,也势必要让身负重伤的大胡子安然无恙。

  两个人在刹那之间就交换了眼神,紧接着我们便毫不犹豫地纵身而上,正对着冲过来的血妖迎了上去。耳听得大胡子声嘶力竭地朝我们叫道:“快停下!快停下!”但此时的我们早已打定了主意,目空一切,心无杂念,脑子里只有下一步攻击血妖时应使的招数。

  霎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