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六六章 狼狈为法
份保安的工作,还有官司在自己的手上,不怕他跑了。

  开庭的时候,田卫红果然很强势,抛出一纸承包合同,“这个工程我们已经分包给了金鑫钢构有限公司,原告的伤与我们无关。”

  唐人杰看了一下那份合同,好像并没有什么问题,就说:“一出事要承担责任了,就说工程包给他人了,谁信?我们表示否认。”

  洪学铭问唐人杰追加不追加金鑫钢构为共同被告?

  唐人杰叹了一口气,说:“追加,不论是谁,总要有人承担责任!”

  按说五一重工将工程承包,在承担赔偿责任后,依然可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向金鑫钢构主张权利,唐人杰可以不追加,但那样风险很大,法院极有可能以事实难以查明为由驳回他们的诉讼请求。

  追加被告后,五一重工要答辩期,案子开不了了,只能休庭。田卫红一副胜利了的样子,昂首挺胸走出法庭。

  跟洪学铭来到他办公室,他按五一重工提供的地址与电话,向金鑫钢构签发传票,用办公电话向其法定代表人岳成林打电话。岳成林说王富贵的伤与他无关,直接把电话挂了。

  “您的电话他也敢挂,太不把法官放眼里了!”唐人杰见对方态度高傲,心里就爽了,赶紧火上浇油,只要挑起法官对他的不满意,才能更可能增加以后法庭上的赢面。

  洪学铭果然很生气,“下午有没有事?我们去阳西送达,只要送达到了,不来就缺席判决!妈的。”

  挑起洪学铭与金鑫钢构的矛盾,将火引到法官身上是唐人杰最愿意看到的。法官判案,除了依事实证据法律之外,有时也与他们的情绪有关。

  “没事,我陪你去。”唐人杰自然乐意,只要法官开口,陪着跑跑腿,这又算得了什么?

  下午三点,我们到了阳西,按营业执照上的地址找到金鑫钢构有限公司,发现大门紧锁,估计八成关门了。

  洪学铭让唐人杰给岳成林打个电话,就说是快递公司的,有文件让他签收。然后他俩像抓小偷一样躲到路边的一棵树后。

  很多人对法院的传票不当回事,打电话根本不去领,寄到家也拒绝签收。如果不能有效送达,自然无法开庭。当然法院也可以公告送达,你不到庭参加诉讼,对不起,缺席判决。但是公告起来手续很麻烦,法院会让你开具找不到人的证明,时间也拖不起,公告期最少六十天,加上举证与答辩期,三个月过去了。

  当然法院有权拘传,强制让被告出庭,可是,从业到现在唐人杰还没有遇到过一次。如今对民事案件,送达成了让法官和原告都很头疼的一件事。法官对被告没办法,但是对原告有办法,找不到人,你撤诉吧。幸亏洪学铭和唐人杰关系不错,换了别人,他不一定跑这么远来送达。这下知道在华夏打官司的艰难了吧?司法的公信有多差吧?不把你当回事,才敢不签收传票、不到庭应诉!

  王富贵的案件,送达很关键,要是金鑫公司不参加诉讼,那就非常麻烦。就算判了,田卫红会上诉,二审会以程序为由发回重审,那样案子拖两三年也有可能,洪学铭和唐人杰都知道送达的重要性。

  十分钟后,一个西装革履,胖乎乎的中年人来到公司门口,左右观望。

  唐人杰感觉此人极可能是岳成林,遂单刀直入,大呼“岳成林”。

  他没想到他们是王富贵的律师和法官,大咧咧应答:“哎,寄什么东西?”

  我强忍着笑,客气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