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节
��书是后来她嫁了人安定一点之后和丈夫一起慢慢搜集到的,每一本都很重要。她要求我时常清扫书架,防止灰尘落在上面,我租到房子之后每隔两三天就会来放一个清理咒,所以还真不知道都有些什么书。

  这本我随手挑选的书里英文和德文并存,我看着英文,勉强弄明白了这是一本游记。

  ……为什么一本游记要用两种语言写?为什么一本非语言类的书里会有两种语言?而且序章还是全德文的,我一个字都看不懂。

  书页边上用很小的繁体字写了些读书感想,大多是在作者评价介绍某种食物的时候才写的,而且几乎没有一句是在赞同作者的话。作者称赞说某某食物味道鲜美、口味独特,一边的中文繁体就会反驳说这玩意儿其实腥臭难忍,而且外观搭配让人难以忍受。

  我佐着一边的感想读完英文部分,深深拜服于作者神乎其神的修辞技巧,又用手机翻译了书中的描写食物的德文部分,一边看一边乐,觉得这本书和写书评的人都很有趣。

  这个作者和在一边写小字批判的人关系好像很好。

  没什么确切的理由,我猜的,而且自信没猜错。就算这两个人的关系不亲密,至少写字的人单方面对写书的人很有好感。

  至于写字的人是不是房东我就不清楚了,和房东签字的时候她写的是草书,这本书上的笔记却是小楷。

  我翻完这本书的时候已经是深夜。

  这座小区的每一个窗口里都亮着灯,每一个家庭都在等待夜归的人。我把书放回书架,放开心神,听见无数拖着步子的疲惫脚步,无数个开门的声音,小孩子飞奔着过来抱住大人的腿。

  也有人吵架,吵得惊天动地,砸烂了家中的最后一个瓷碗。一个人负气离去,另一个跪在地上收拾瓷碗的碎片,割破了手指也没有流泪,在只有一人的安静房间内问自己明天的早餐要怎么办。

  还有一个小小的乐队租住在一楼的仓库里,我经常能听见他们练歌休息时,主唱坐在门口轻轻哼唱不知名的民谣。依我拙见,主场的嗓子唱摇滚很没前途,他要是单飞出去唱民谣说不定还能火一场。

  我默默地关注着这些悲欢离合,在书架前走过,看那些书背上我不明白的语言,抽一本书来翻看。每一本我拿出的书上都有着繁体小楷的笔记,有时寥寥数语有时洋洋洒洒,我看不懂书的内容,就看这些笔记,也能一知半解地猜一些出来。

  里面有不少书是我看过的,只不过我没有看过原文和原版。我读着书页上的笔记,看着写下它们的人嬉笑怒骂,想象这是个书生意气的男人或者神采飞扬的女人。

  我喜欢想象,我也喜欢旁观别人的生活。这大概是一种无可救药的病症,和现代的许多人沉迷直播一个道理,或许是因为我的人生太复杂,所以习惯了保持安全的距离,尤为偏好旁观。

  但我不喜欢看得太久,也从来都小心不让自己在一个地方看得太多。说是害怕对某个地点产生感情未免显得我过于脆弱,而且诚实地讲,流浪的生活真的会让人上瘾,我从未因为流浪不快过。我离开也向来不是因为爱上某一处的风景,不过是再美的地方也会藏污纳垢。

  我总是在真正发现它们之前离开。

  这样其实不太好,要了解一个国家和一个城市,就要了解到方方面面,而辉煌和落寞是一体的。然而我没有足够的心情去体会那些,我希望我的生活是非常简单便捷不用思考的,我付出了太多心思在别的地方,所以懒得再用心去了解什么。

 &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