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人比人气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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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过晚饭,考虑到她明天还有课,没有安排其它活动,开车送她回学校。

  “明湘,我现在开始后悔考师范了。”朱芳兰在车上郁闷地说道。“如果跟你一样考上高中,即使考不上大学,跟你一样找个出色的男朋友,也不枉此生了。”

  今天跟老同学见面,给她的刺激真的非常大,忍了半天,现在终于把心里话说了出来。

  现在回头看,她考上师范当了老师,表面上看,认识无数个学生家长,实际上跟他们没有真正的接触,就熟悉那几个同办公室的老师,生活圈子反而变小了。

  不像明湘,换了几个地方上班后,积累了经验和眼界,很快认识了一个厉害的男朋友,于是马上一飞冲天。

  如果自己跟她走同样的路,说不定也会有类似的机会吧?

  她不求有谢国兴这样的男朋友,只要有他的一半优秀,她就心满意足了。

  “你想多了吧!”方明湘望了她一眼,确定她是在说真话,还是开玩笑。“我的高中同学也不少啊,好像现在过得也不怎么样?”

  这是大实话,不是每个高考落榜生,换了几个工作后,就能钓到金龟婿的。

  自己跟谢国兴相识,说到底是因为特别缘份。

  当然更要归功于自己的重生经历和空间,没有这些底气,她也不敢保证两人能顺利地结婚,并一辈子幸福。

  至少方明湘相信门当户对的说法,如果自己没有这些底气,就算跟谢国兴在一起,也未必能长久。

  想想前世的经历就知道了。

  “好吧好吧”朱芳兰能当老师,肯定不会是傻瓜,“我也是随便说说,你这个人太讨厌了,我做个白日梦而已,你也硬是把我打醒了”

  说完,哈哈笑了起来。

  笑完后,又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想开些。”方明湘见她真的有感而发,只能安慰道。“每个人的人生都这样,现在过得好,后面未必会顺利。现在不顺,谁知道什么时候峰回路转,轮到你交好运了呢?”

  人生更多时候,真的不受人控制。

  前世方明湘认识一个男孩子,家里有亲戚在银行上班,大学毕业后轻松通过了银行的面试,成为一名银行职员。

  当时她的工资只有五百多,而他刚进银行,基本工资虽然也不高,但是各种杂七杂的补助加起来,就有一千五六了。

  她租的是一间十几平方的农民房,没有单独卫生间和厨房,而他已经住进了银行分配的带热水器的免费双人宿舍,生活比她方便多了。

  方明湘一直觉得她跟他的距离,差了不止一点半点。

  等到重生前,她已经是健身会所的老板,一年收入超过几百万,而那位银行职员,因为柜台服务越来越少,开始在为饭碗而发愁。

  进了二千年后,经济发展越来越快,谁也不敢保证自己会是一辈子的赢家,除了自己这个重生者。

  “道理是没错,可是看自己过得这么失意,难免有牢骚。”朱芳兰转头朝窗外望去,再次叹了一口气。

  有时候无知最快乐,今天没碰到明湘,或许她也不会起这么多莫名其妙的心思。

  但是看着老同学的现状,又想想自己的未来,她实在没办法开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