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这个女人好狠……
  这个杀手只是金并手底下的一条狗,甚至可以说是一条不怎么重要的狗,如果金并帮的成员们按金字塔来分阶,这个杀手最多排在中间的位置。

  连最基本的高层都算不上,杀了他也不会有啥事。

  当然……

  最主要的一点就是,这个家伙太穷了,身上满打满算就五十万美刀,看样子已经榨不出一点点的汁水了,活了几十年才存了这么一丢丢的钱?

  这种穷到极致的存在,还不值得李维斯利用他。

  不过这侧面表面了金并很有钱不是一般的有钱那种,金并的身家是多少不清楚,但应该不下于100亿美刀,毕竟这家伙是全美第一的黑帮教父!

  像什么黑手党五大家族,什么洪门什么真纯会。

  在别的地方它们可能很厉害。

  但是在美国……

  漫威的美国地下世界,是金并帮一手遮天的地盘!

  这种级别的黑帮大佬。

  身家要是没有百亿美刀的话,李维斯就把金并脑袋拧下来,当然流动资金是多少……他就不咋清楚了。

  应该不少于十个亿。

  十个亿啊!

  都是钱啊!

  而且刚才是那个金并帮的杀手先动的手,自己现在去收回一点点利息的话,好像完全没有毛病的样子。

  对了……

  金并住哪?

  李维斯忽然发现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他略显懊恼地喃喃道:“早知道就先逼问一下金并在哪了,纽约这个鬼地方说大不大可说小也不是那么小。想要在纽约找到一个人,比大海捞针一样困难。”

  这就是他的疏忽了,归根到底是没有经验啊!

  不过……

  以后多干几次这种勾当,没准儿经验就有了。

  “对了!明蒂那小屁孩怎么说也是和金并帮有仇怨的,那个熊孩子应该知道金并在什么地方的吧?”

  李维斯庆幸自己收留了明蒂,不然这么大的一笔生意。

  自己就要错过了。

  金并=美刀。

  这个概念已经彻彻底底地烙印在李维斯的内心最深处,抢超级英雄的钱他有一丢丢的负罪感,抢这种犯罪分子的钱,李维斯会表现的非常积极。

  看了看远处的那滩烂肉,自己出手是不是严重了点?

  死无全尸啊!

  当时应该直接来一个法术让他灰飞烟灭的,这样起码看起来没那么脏,不用麻烦那些保洁人员。

  高楼顶层发生的“命案”,并没有被什么人发现。

  李维斯很快就离开了这个地方。

  收获了五十万美刀。

  还算是不错。

  以后要不经常跑去碰瓷一下?比方说钢铁侠在到处乱飞的时候,忽然一个闪现出现在狗大户的前面,然后与狗大户钢铁侠来个亲密的近距离接触。

  接着装死躺尸趴在地上,不诳个几千万不罢休?!

  这是不是太无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