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我,弗兰克,穷
emsp;当他越逛越久的时候,心中的震惊就越来越大。

  因为……

  弗兰克忽然发现刚才那1,500,000一颗的发光小球,还不是杂货铺最贵的一件商品,放在杂货铺最中心区域的圆柱形货架,那的东西才是最贵的。

  那个货架上面最便宜的,是50,000,000美刀打底。

  五千万!!

  美刀啊!!

  饶是弗兰克心态非常强大,额头也是溢出了汗渍。

  这是家黑店!

  绝对是!

  一个大男人逛了那么久的杂货铺,最终一样东西也没有买,这让弗兰克有一种错觉……自己是不是变成大妈心态了?这绝对是非常恐怖的事情!

  最终。

  他买了比较便宜的两样东西,一样价值5000美刀。

  另一样价值50000美刀。

  没办法……

  这已经是杂货铺里面比较便宜的了,而且在弗兰克眼中看来,自己挑选的两样商品已经是最实用的,比起上面发光玻璃球,比起上面十字架布娃娃。

  实用性大的多了。

  5000美刀的是一件背心鳞甲,小纸条上写着【白板新手鳞甲】,弗兰克不晓得这是什么意思,但他试了一下鳞甲的坚硬程度,感觉还不错的样子。

  自己用匕首悄悄划了一下,居然连道痕迹都没有。

  有点意思……

  而50000美刀的那件商品,则是李维斯之前给他喝过的补血药剂,弗兰克一直惦记着这个东西。

  没想到。

  这个亚裔老板居然把这么珍贵的东西摆出来贩卖,难道他不知道匹夫无罪怀璧有罪的道理吗?!

  话说。

  能够救人一命的补血药剂,居然只卖50000美刀。

  一颗没屁用的玻璃球。

  居然卖1,500,000美刀。

  匪夷所思。

  捉摸不透。

  “就买这两样东西吗?要不你再买一点点?我这里有不少价格低廉,但杀伤力非常强大的道具,比如说那个会发光的玻璃球……对对对,就是那个。”

  李维斯话还没有说完,弗兰克就摇摇头道:“这两样东西就够了,其它的……唔……暂时不太需要。”

  “好吧。”

  李维斯面露遗憾之色。

  杂货铺好不容易有客人愿意买东西,结果只花了55000美刀,这么点钱也就只能够给小蜘蛛发几年工资的吧?堂堂一个惩罚者竟然这么的小气。

  他本来还想说那颗发光的玻璃球,是游戏里的清屏神级道具。

  在现实使用的话……

  方圆五百米。

  化为灰烬!

  当然因为这玩意需要捏碎才能爆炸,基本上用了它的人也活不过当天,所以李维斯才定价那么低。

  等等!

  这是一个高科技世界,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