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节


  现在杨冰凌竟然放弃了原来的路线,拐了个大弯。

  人生就是这么出其不意么?

  大问题解决了,莫晓萱也该出发了,深圳那么多事等着自己,怎么可以在这里为了儿女情长浪费太多时间呢?

  机票都订好了,没想到得到消息,叶庆可与伍宇晨来上海,给昔日的同学送请柬来了。

  他们终究在一起了。

  不过也没什么可以惊讶的,自从叶庆可放弃大上海,跟着伍宇晨回家的时候,结局就已经知晓了。

  只是希望他们能互相珍惜吧。

  本来说好回深圳的,又回不去了,莫晓萱觉得有愧于马律师的提携,就主动去上海的律师事务所帮忙。

  因为自己是律师界的菜鸟,所以莫晓萱一进去,就如刚毕业的新人一样,什么复印跑腿打杂的事情都做,待那些资深律师都外出办案的时候,莫晓萱就主动留下来坐镇,几天下来,感慨良多,这社会怎么了?其他案子没接着,接的都是离婚的。

  也许现代人慢慢开始脱离贫困,对生活质量要求高了,以前为了生存,什么样的日子都能凑合着过,现在必须过有质量的生活。

  从这个角度看,离婚率高,也不全是坏事。

  参加伍宇晨叶庆可婚礼的时候,贺博远特意把工作安排好了,亲自开车,陪莫晓萱一起回家,车上还顺便带了方浩文和冯淑华。

  “贺总是怕小莫出席婚礼,会被别人抢走吧,才百忙之中赶回去。”冯淑华笑说。

  这四个人之间,是没有一点秘密的,冯淑华也知道莫晓萱当年也看好方浩文,也知道方浩文一直很欣赏莫晓萱,但两人却从来没在一起过。

  这有什么关系呢,优秀的人谁不欣赏啊?要不明星哪会有那么多粉丝呢?

  “没人能抢走她。”贺博远很笃定,至少在伍宇晨的圈子里没有人能抢得走,而身边这位方浩文先生,倒是有实力抢走的,可是他不抢。

  当然还有深圳的那个什么衣先生,自己有空了也要好好会会他,自己开公司不行么?为什么老是把我老婆拉过去?

  都说做新娘的那天是最漂亮的,叶庆可也不例外,与身着笔挺西装的伍宇晨站在一起,竟然也很亮眼。

  不得不承认,伍宇晨还是帅的,一米八几的身高,不胖不瘦,站姿笔直,站在酒店门口迎客,很有明星风范。

  “别盯着放不开,你老公到时候会比他更帅。”贺博远捏了捏莫晓萱的手说。

  “那是必须的。”莫晓萱笑。只是转头就想到,杨冰凌妈妈提出的要求:在杨冰凌生孩子之前,贺博远不能举行婚礼,我女儿做这么大牺牲,这个要求你们必须满足。

  哎,自己的婚礼还不知什么时候举行呢?贺博远还让自己赶快怀孕,难不成到时候大着肚子举行婚礼?

  不行,自己也要做一个美丽的新娘。

  这时候还没流行司仪什么的,所以婚宴很简单,等客人差不多齐全了,开桌吃饭就行。而且他们已经在伍宇晨的村里举行过婚宴,现在在县城的婚宴,参加的只是双方的同事和同学,朋友。

  “不好意思,莫晓萱,我们抢在你们所有人之前结婚了。”叶庆可端着酒杯,与伍宇晨一桌桌敬酒,到了他们这边,说了这番话,有点开玩笑,也有点骄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