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三幕 当第一个傻子
��,身上挂着父亲亲手用不明毛发编制的护身符,坐在海岸线上高高挂起的戈壁上,望着漫漫无尽的大海。

  他这次回来,其实是接了“任务”的。

  虽然,他还没有从耶鲁学园毕业,但是他已经开始给道格打工了。

  事实上,现在许多耶鲁学子,都在为道格打工。

  最顶尖的,无论专业,都去了金融部门。

  稍差的一些,去了传媒部门。

  最差的那一批,可能会去做制造业。

  不过,道格对于这些读《圣经》长大的人搞制造业并不是很放心。

  总不等搞一个机器,无法正常运转,就向上帝祷告,就能正常运转了吧。

  根本就没有一个这样的道理。

  因此,搞传媒的骑士就是耶鲁在校学生最低的一档了。

  很可惜,谢菲尔德就在这一档。

  而他的南方身份,又让道格授予了他一个任务,就是回到南方,宣传解放奴隶的思想。

  只可惜,道格虽然知道谢菲尔德是个南方人,但是却不知道他的父亲是因为运送奴隶而死。

  因此,他宣传解放奴隶,大概率上像是败犬的哀嚎。

  因此,他在这里实际的工作进展也不大。

  不过,道格那边也没有将希望只寄托与他身上就是了。

  对于道格来说,发起针对于南方的战争,是必须的事情。

  为了这件必须的事情,他当然要全力以赴。

  而且,他已经觉得,自己已经积累了足够的底牌。

  无论是银行业,还是武器制造业,还是化工品制造业,甚至就连饮料,一旦战争开打,都会源源不断地消耗。

  而这,代表着巨额的利润。

  因此,他也开始游说林肯,开始为对南战争造势。

  不过,林肯对此还有些疑虑。

  位于华府的他,在属于总统的办公室里来回踱步。

  每一次走到桌子前,都要望上一眼上面的信,想要坐下来回复,但是坐下来却又不知道如何落笔。

  林肯,这位传说中竞选了十次总统的人,甘心做一位普通的总统么?

  不,他不甘心。

  他想要做出一番成绩,他想要让以后的美国人,都记得自己。

  因此,他想要做大事。

  南北实质上的统一,他当然想过。

  但是,他脑海中还有另外一个极为严肃的问题。

  就是自己刚当上总统,就这么做,是不是有些太早了。

  而且,特别是在现在北方经济总体上,要比南方“穷”的情况下。

  而他的这一切疑虑,道格都已经在信里一一的进行解答。

  首先,搞一个大事情,宜早不宜晚。

  为什么呢?

  因为,搞大事情,如果你不来了就搞,你就会被无数琐事困扰,最终没有机会再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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