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军人当以战死沙场为荣
  国破尚如此,我何惜此头。

  是一首诗的后两句。

  它前面两句诗歌是,恨不抗日死,留作今日羞。

  合起来是。

  恨不抗日死,留作今日羞。

  国破尚如此,我何惜此头。

  这首诗是抗日名将将军临刑前,写下的一首气贯长虹的就义诗。

  现在。

  看着远去给鬼子报信汉奸的背影,狗娃子的脑海里,忽的闪过了这首诗。这首诗歌,也是狗娃子此时此刻最为真实的心情写照。

  说白了。

  就是狗娃子已经心存死志。

  决定战死在铁门桥。

  这种思想。

  与他之前的那种逃跑思想,是不一样的。

  有时候想想。

  狗娃子也为自己当初的那种鸵鸟心理,而感到羞耻。

  当然。

  国破家亡,民族存亡的危急关头,也不是所有人都能抱着这种战死沙场,以身殉国的想法的。

  有些人。

  在面对死亡的时候。

  会选择逃避。

  想必在这些人的心中,他们自身的生命,是高于一切的。

  这些人。

  为了活命。

  可以做出各种令人发指的事情来。如装死,在战场上装死。再比如战争来临之前,脱掉身上的军装,扔掉手里的枪支,当了可耻的逃兵,如狗娃子那样,当了逃兵。

  装死可耻。

  逃兵更加的可耻。

  故而狗娃子看着自己面前,当了逃兵,却又因为运气不好,被抓了回来的原二连战士张二狗,不由得皱了皱眉头。

  他很不喜欢张二狗这个名字。

  不为什么。

  就是觉得不喜欢。

  其实狗娃子这是乌鸦嫌弃黑猪黑。张二狗这个名字是不怎么高大上,但他狗娃子的名字也不怎么好听?只不过因为一跃高升成了连长,使得二连的战士们,不敢在管他叫做狗娃子而已。现如今整个2连,不管是谁,见了狗娃子,也得称呼一声连长。

  “你知道不知道,当逃兵是要被军法从事的?”顿了好一会儿的狗娃子,开口询问了一句。

  所谓的军法从事。

  就是枪毙。

  不管任何时候,逃兵被抓的下场,都很惨。尤其在战乱年代,逃兵的下场,是愈发凄惨的,十有八9是会被枪毙的。

  说句不该说的话。

  现如今身为连长的狗娃子,心情是异样的。

  也不是异样。

  而是突然泛起了一股子庆幸,庆幸自己当初的逃兵行为没有被人知晓,更没有被人给发现,否则那还有他狗娃子当连长的好事情?

  就在狗娃子暗暗庆幸的时候,那位站在他面前的逃兵,用一种颤抖的语调回答道:“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