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遗言
�,却也是救下了生生世世不知道多少生命,你看我算不算普度了众生,恐怕要算是有佛缘了吧?哈哈,哈哈哈!”

  他狂笑了一阵,但听上去却毫无快意,反而让人觉得心悸。

  众人沉默。

  “我时间无多,就讲一个故事给你听吧。”林森道。

  我知道重要的东西来了,自然敛神静听。

  这个故事不长,为了方便叙述,我将之整理,然后用第一人称视角,略记如下:

  “某朝,城被围困,坚守一年之后,便闹了大饥荒,人竞相食。

  我们六人自幼相识,城围之时,我们作为民夫,却也无奈上了战场,但我们命大,在死人堆里活了下来。可是,活着也有问题,因为没吃的了。我们六人饿的连爬起来走路的力气都快没了,躲在一城墙脚下一个隐蔽的藏兵洞里,只能等死。

  几天之后的一个晚上,我被一阵剧痛惊醒。

  我睁眼看去,藏兵洞里很黑,但黑暗中却有五双狼一样的眸子冷冷盯着我——哦,不,是盯着我身上的肉!

  我登时明白了,他们要吃我!

  只因为我生的最胖,而且是六人中最懦弱的一个。

  我很痛,很害怕,但我饿的要命,他们还压着我,我无力反抗,只能流着泪,哭着哀求,可他们没有理会我。

  是啊,这种事一旦开始了,又怎么可能停下来。

  他们默不作声地轮流用刀砍我,因为他们同样饿的没有力气,一个人做不完这事。

  我原本觉得他们可能是顾念我们毕竟是竹马之交,才没忍心一下子杀了我。因为当天晚上,他们只砍下了我一条腿,然后帮我止血了,把我捆在一边。

  他们不敢生火,因为煮肉的香味,会把其他人引来,这满城之中,已经没有活人了,除了死人,就全是饿得眼睛发绿的鬼!

  他们把我的腿肉切成小片,就这么生生吃了,甚至还分了几片给我,塞到我嘴里,但我吐了。

  第二天一早,他们又卸下了我另一条腿,同样帮我止血,然后切片分食,这一次,他们没有再将我的肉分给我,只是用一种看着盛宴的眼神看着我,他们其中一人,甚至流了口水。

  这时候,我才明白我错了。

  错的离谱。

  他们没一下子杀死我,不是因为不忍心杀我,只是因为,他们想吃新鲜的肉!

  我是在第四天死的,在他们砍断我最后一只手臂的时候。

  临死的时候,我听见他们,在发着一个毒誓,那是流传于我们家乡的一个毒咒,咒语的内容,是向阎王买命。

  没错,卖我的命,买他们的命。

  他们发誓道,如果他们能活下去,那么,下一世,他们还要杀掉我,以赎回他们的命。

  一命换一命,所以他们要杀我五世,买回属于他们的五条命,如果他们做不到,就要生生世世在地狱中轮回。

  是不是有些不公平?

  为什么明明他们做了坏事,却要我受罪!

  如果真有神明,我倒要问一问,究竟天理何存?!

  死掉的瞬间,我想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