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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鸽子扑扑楞楞撞了进来,一头栽进藏剑繁复的衣服里挣扎不休。修长好看的手指把鸽子拎了出来解下脚上的纸条扔给藏剑,接着鸽子就被抱到一边喂水了。少年从来不问叶瑾曦的事,藏剑总是会三天两头闹失踪,一个月下来早就习惯了。只是这一次……少年微微侧目,眼睛里的藏剑面色沉重,他知道不能放任他一个人去。
既然不能光明正大地跟着去,那就只能暗地跟踪了。史朝义目送着藏剑远去的金色背影,思忖一番却是先朝着村子里走去。有的时候,要帮忙也不一定要在一处。露天茶馆里,戴着斗笠的男人翘着二郎腿哼哼唧唧唱着小曲儿,直到黑色阴影拢在身上才懒懒抬起眼皮子:“哟,贵客怎么了”
“我要知道天一教的事。”史朝义递了一颗夜明珠过去,补充道,“挑重要的说。”
男人接过珠子看了看,笑了声道:“你对叶家小子还真是上心。”史朝义没接话,一撩衣袍坐在他身边,老实不客气地倒了杯茶端在手里,桌子上放着藏剑为他做的新扇子。好在男人也只是随口一说,收好了珠子就跟说书一样讲开了,“说起天一教,就要从”
“我没时间听你扯这么多。”史朝义一记眼刀劈了过去,“叶瑾曦交代了你什么我不想知道,但是我警告你,不要一而再再而三的挑战我的耐性。你不是叶瑾曦,我可不会对你客气。”
“啧啧啧,脾气这么大。”男人摇摇头,看着他握紧扇子的手心里开始打鼓。眼见眼前之人脸上不耐之色越发明显,男人连忙道,“好了好了我知道了你也知道,天一教炼制的是毒人。当年天一教叛出五毒教之后自立门户,在夺取圣殿失败之后就辗转中原各地抓人试药。叶家小子去的洛道,曾经也是个好地方。临近扬州,山清水秀的。可是后来,天一教的人来到那里,在洛道村子的井里下毒不久,洛道就从天堂变成了炼狱。”
“是么”史朝义抿紧嘴角仔细回想着,终于在记忆的角落里找到了有关天一教的东西。天一教的毒尸炼制成功之后,不会感觉疼痛,而且力大无比,并且毒尸身上沾有尸毒,若是不小心被抓伤咬伤哪怕只是触碰上一点,就只有两个下场,不是死,就是变成新的毒尸。少年一想到叶瑾曦是要去那样危险的地方就觉得心里火大他冷哼一声,抓起扇子丢下一句我去找他就风风火火离开了。戴着斗笠的男人眯着眼瞧他离去,乐呵呵地继续哼着小曲儿:“哎呀呀,年轻真好。”
史朝义来到驿馆,也懒得废话,直接亮出腰牌对驿官道:“给我准备一匹快马。”他此时已换了一件衣裳,窄袖短衫看着干脆利落。虽然满腹猜疑,但面前这人身份高贵,驿官只能连忙牵了匹好马出来,还没开口说上一句话,少年就跃上马背调转马头朝着洛道方向跑去了。驿官站在原地愣了半晌,忽然跺着脚懊悔不已:“哎呀完了世子怎么就去洛道了呢这要有个什么三长两短的我可怎么跟皇上交代呀”
金水镇离洛道不远,却不知是什么原因,洛道的毒尸并没有影响这里的宁静安详。这个世界其实就是这样,你永远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永远也不知道会遇上什么样的危险。明明此时此刻还徜徉在欢声笑语鸟语花香之中,下一秒很可能就堕入无尽地狱。史朝义自然就想起了几个时辰前叶瑾曦还坐在桌子前替他做扇子,暖和的阳光照在人身上让人懒洋洋的,那个人沐浴在阳光里,好看的不行。
一路疾行到洛道,方一踏上土地就立刻觉得不对他记得洛道这里应该有人把守才对,为什么现在这般安静耳边忽然传来一声狼啸,少年下意识回头,漂亮的瞳孔剧烈伸缩起来他看到了大漠里最恐怖的事情之一,狼群
就算安慰着自己中原的狼比大漠的狼弱得多,可是他要面对的可不是一匹两匹,
既然不能光明正大地跟着去,那就只能暗地跟踪了。史朝义目送着藏剑远去的金色背影,思忖一番却是先朝着村子里走去。有的时候,要帮忙也不一定要在一处。露天茶馆里,戴着斗笠的男人翘着二郎腿哼哼唧唧唱着小曲儿,直到黑色阴影拢在身上才懒懒抬起眼皮子:“哟,贵客怎么了”
“我要知道天一教的事。”史朝义递了一颗夜明珠过去,补充道,“挑重要的说。”
男人接过珠子看了看,笑了声道:“你对叶家小子还真是上心。”史朝义没接话,一撩衣袍坐在他身边,老实不客气地倒了杯茶端在手里,桌子上放着藏剑为他做的新扇子。好在男人也只是随口一说,收好了珠子就跟说书一样讲开了,“说起天一教,就要从”
“我没时间听你扯这么多。”史朝义一记眼刀劈了过去,“叶瑾曦交代了你什么我不想知道,但是我警告你,不要一而再再而三的挑战我的耐性。你不是叶瑾曦,我可不会对你客气。”
“啧啧啧,脾气这么大。”男人摇摇头,看着他握紧扇子的手心里开始打鼓。眼见眼前之人脸上不耐之色越发明显,男人连忙道,“好了好了我知道了你也知道,天一教炼制的是毒人。当年天一教叛出五毒教之后自立门户,在夺取圣殿失败之后就辗转中原各地抓人试药。叶家小子去的洛道,曾经也是个好地方。临近扬州,山清水秀的。可是后来,天一教的人来到那里,在洛道村子的井里下毒不久,洛道就从天堂变成了炼狱。”
“是么”史朝义抿紧嘴角仔细回想着,终于在记忆的角落里找到了有关天一教的东西。天一教的毒尸炼制成功之后,不会感觉疼痛,而且力大无比,并且毒尸身上沾有尸毒,若是不小心被抓伤咬伤哪怕只是触碰上一点,就只有两个下场,不是死,就是变成新的毒尸。少年一想到叶瑾曦是要去那样危险的地方就觉得心里火大他冷哼一声,抓起扇子丢下一句我去找他就风风火火离开了。戴着斗笠的男人眯着眼瞧他离去,乐呵呵地继续哼着小曲儿:“哎呀呀,年轻真好。”
史朝义来到驿馆,也懒得废话,直接亮出腰牌对驿官道:“给我准备一匹快马。”他此时已换了一件衣裳,窄袖短衫看着干脆利落。虽然满腹猜疑,但面前这人身份高贵,驿官只能连忙牵了匹好马出来,还没开口说上一句话,少年就跃上马背调转马头朝着洛道方向跑去了。驿官站在原地愣了半晌,忽然跺着脚懊悔不已:“哎呀完了世子怎么就去洛道了呢这要有个什么三长两短的我可怎么跟皇上交代呀”
金水镇离洛道不远,却不知是什么原因,洛道的毒尸并没有影响这里的宁静安详。这个世界其实就是这样,你永远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永远也不知道会遇上什么样的危险。明明此时此刻还徜徉在欢声笑语鸟语花香之中,下一秒很可能就堕入无尽地狱。史朝义自然就想起了几个时辰前叶瑾曦还坐在桌子前替他做扇子,暖和的阳光照在人身上让人懒洋洋的,那个人沐浴在阳光里,好看的不行。
一路疾行到洛道,方一踏上土地就立刻觉得不对他记得洛道这里应该有人把守才对,为什么现在这般安静耳边忽然传来一声狼啸,少年下意识回头,漂亮的瞳孔剧烈伸缩起来他看到了大漠里最恐怖的事情之一,狼群
就算安慰着自己中原的狼比大漠的狼弱得多,可是他要面对的可不是一匹两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