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章 各执一词

  郭明友的家属说,如果市委市政府在二十四个小时之内不能给他们一个明确的答复,他们不但会继续利用网络渠道继续宣传,还要将现场的视频录像寄往中州市市委和平原省省委以及各家媒体。

  刘岩到来之前,李松林已经把议题从如何解决现实的问题,引到了这次骚乱的起因以及领导责任的认定上。

  李松林把这次集体上访事件,定性为一次有组织、有预谋、有目的的恶性骚乱事件,有了这个前提,晋万川的行为就只能是工作过程中的失误,即便是要追究责任,也必须追究那些发动骚乱者的责任。

  对于李松林的这种说法,曹水江和大部分常委都不能认同,事发现场的视频非常清楚,晋万川的行为,就是对无辜者的恶意挑衅,至于那些参加集体上访的人员,从视频上看,完全与暴力事件无关。

  李松林急眼了,晋万川是他安排到现场去的,而且自己还给了晋万川一些暗示,如果说晋万川的举动存在过激行为的话,也是在自己的授意下发生的。

  现在把责任一股脑推给晋万川,并且把他的行为定性为对无辜者的故意挑衅,晋万川肯定会受到严重的纪律处分,如果郭明友的病情特别严重,最终导致残疾的话,甚至不排除对晋万川使用法律手段。

  为了保护晋万川同时也是保护自己,李松林又把问题引到了刘岩身上。

  李松林说,这次骚乱的起因,是因为西城工业园区水电路的三通问题引发的,刘岩作为市政府主抓经济建设工作的领导,私自承诺把工业园区正门的围墙拆掉,用于建造进行商业经营的铺面房,要与拆迁户以地换地,这才导致了拆迁户集体骚乱和一系列恶**件的发生。

  对于刘岩的问题,李松林提出了以下几点。

  第一, 市政府作为行政主管部门,是不允许从事与商业经营有关的事务的,刘岩呢,作为一个领导,却带头在西城工业园区炒地皮,把工业园区正门的外墙地皮炒到了每平米两万六千块,他这样做,是严重违犯纪律的行为,甚至可以说是经济犯罪。

  第二, 这件事情,完全是刘岩一个人的独断专行,西城工业园区是工业园区管委会的管理范畴,是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的,刘岩这种擅自做主的行为,完全是目无组织,目无领导,目无同事,目无下属。

  第三, 工业园区管委会坚持原则,推翻了刘岩的擅自决定,并在第一时间向刘岩做了汇报,在这种情况下,刘岩应该积极的与拆迁户沟通,消除他们的负面情绪,我不知道刘岩究竟是没有跟拆迁户沟通,还是在沟通方式上出现了问题,不管是哪个原因,最终导致的结果就是拆迁户的集体骚乱的爆发。

  所以,我的看法,是要首先查找问题的根源,而不是在细节末梢上揪住不放。

  李松林的说法,立即遭到了常委们的强烈反对,曹水江直接站出来提出了不同意见。

  曹水江主要围绕着政府部门是否应该从事商业经营与李松林展开了争论。

  曹水江认为,李松林市长的说法,完全是一个概念性的错误,刘岩的行为,应该归纳在指导商业经营的层面,作为一级政府,作为主持经济建设工作的领导,因势利导地指导大家进行商业经营,并且有效地利用资源优势,这种行为,是一个领导者的高瞻远瞩,在这里面,从事商业经营的主体是那些生意人,而不是刘岩自己。

  如果照李松林市长的逻辑,市政府向房地产开发商提供土地并收取一定的费用,是不是也要归结为从事商业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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