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节
城,是他见过,最美,最壮阔的城市。

  一个城市的美与壮阔并不是因为建筑物,而是因为人。

  因为人心。

  白云城虽然建得没有紫禁城气派,但是里面的百姓却见不得比紫禁城的百姓要差。

  如果说那里的百姓有股帝都的气派,那么白云城的百姓则因为生活的富裕与自信而形成了一股独特的气质。

  自信的,生机勃勃的,充满活力的。

  一股让陆小凤非常欣赏的气质。

  他与街上嬉笑着奔跑的小姑娘微笑致意,对方也还以他相同的善意。

  人与人之间的善意,可以温暖冰冷的心,如果那颗心本来就是火热的,只能让其变得更热。

  陆小凤的心,就是炽热的。

  他一路慢悠悠地走到白云城主的宅邸,期间,同酒馆的美貌娘子眉目传情,又买下小姑娘的花环,将其送给一个更小的爱美的小女孩儿;又同阳春面店的大汉喝酒划拳,那种馆子里只卖烈酒与面。

  吃过王婆家的麻花,酒葫芦里装满了西域的葡萄酒,摇摇晃晃走到目的地,知道的不知道的都应当认为他将武当派的嘱咐忘在脑后。

  陆小凤知道叶孤城是怎样的人。

  向他这般理智又高洁的人,必定不会参与中原无厘头的麻烦,甚至连陆小凤也不想参与。

  至于堂兄弟间的交流,总是亲密且漫长的,对于叶孤鸿说几天话,在他看来并不是什么重要的事。

  只要是叶孤城做的事,那一定是很有理由,也不能更改的。

  被岚风带着走过雕花长廊,眼瞅着里面似乎又多出了几件奇珍异宝,但陆小凤却一点都不心动,只道是白云城主的财富并不在曾经的天下第一首富霍休之下,不仅如此,他本人还是个飘飘欲仙的人物。

  秦汉时期的器物与平民家的摆设对叶城主来说毫无区别。

  叶孤城:呵呵。

  你高看我了。

  我还是很在意钱的。

  蔚蓝的大海与湛蓝的天,还有两个白衣胜雪的人。

  在看清楚叶孤鸿模样时陆小凤先是目瞪口呆,随后便涨红一张脸,一副要笑不笑的模样。

  显然,他憋得很是辛苦。

  叶孤城挑眉,伸手挥退岚风朗月两婢女。

  她们仿佛能看穿陆小凤的心思,走之前死命地瞪他一眼,那眼神,要多阴狠有多阴狠。

  就像是淬了毒的刀子,恨不得直接扎陆小凤心窝里。

  女人狠毒的眼神,本来就比男人还要恐怖一些。

  然而陆小凤这等浪子什么仗势没有见过,还不知道那两婢女只是眼神上威胁一下自己,做不出什么实质上的行为?等到她们走了,立刻放声大笑,也不顾叶孤鸿铁青的脸色。

  叶孤城倒是一脸平静道:“你笑什么。”

  陆小凤道:“我笑你与西门吹雪什么时候多了这么大一个儿子。”

  叶孤城道:“我或许会有这么大一个儿子,但是西门吹雪肯定不行。”

  他道:“再天赋异凛,也不可能四岁就有个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