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节
;虽然九公子不认路,但他的下属们却个个都是认路的高手,从来不会迷路,就好比被放出去的一群鸽子,总能靠他们的记忆力返回原路。

  他们的认路本事,仿佛为了弥补九公子不能说是缺陷的缺陷。

  有这样的本事,似乎生下来就是为了做探子这一行的,只要目力够强,轻功也不弱,他们便也能做到很多事情。

  九公子不认路,他们就成为他的眼睛,他的腿,替他完成一些需要做的事。

  现在九公子不在这里,而他们有死人,应该怎么做。

  几人一对视,心下已经有了计较。

  那当然是完成九公子的每一个要求。

  人命有的时候很不值钱,有的时候又很值钱。

  如果用财富来衡量一个人的价值,那么就是这几个探子绑在一起,都没有霍休来的珍贵。

  如此看来,用一个探子的命来换霍休的命,似乎是很划算的一笔买卖。

  九公子的暗探,都是死士,如果为了完成任务,他们的命可以不要,所以,当四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向正在缠斗的霍休与叶孤城时,谁也没有反应过来。

  除了不要命的人,还有谁敢插入俩顶尖高手的战斗?

  不只是叶孤城与霍休,连旁观的苏少英与独孤一鹤,也没有反应过来。

  当时,叶孤城脚尖点地,雪白的刃在月光的折射下有阵阵寒芒。

  他手举剑,居高临下,自上而下劈刺,裹挟大海的磅礴,海浪的汹涌,天地的辽阔。

  这一件,似乎蕴含着春夏秋冬自然变化的规律,生命的波澜壮阔全都被包含在一剑之中。

  霍休看从天而降的白光,眼中已隐隐有绝望之情闪过,他的绝望,比之独孤一鹤刚才更甚,因为对方只是等死,还没有切实感受到死亡的威胁,而霍休不一样,他比谁都清楚,自己无法躲过这一剑之芒,等待他的,只有死!

  这世界上,没有人能够接下白云城主的天外飞仙。

  它的灵巧不似人所用,它的厚重也不似人所创。

  一剑西来,天外飞仙。

  只有仙人才能使出绝世无双的剑法。

  嗯?

  叶孤城蹙眉,手感,好像有些不对。

  并非是没有锐气切割温热肉体的触感,他能清楚地感觉到,这一剑,夺走了一个人的生命,但夺走的,却并非是霍休的生命。

  年轻肉体的触感,不同于霍休干柴般的身躯,是精壮的,温热的,毫无疑问,他杀死了一个年轻人。

  这年轻人是谁?为何会突然冲入他与霍休之间的对战?

  叶孤城的眼睛睁大,但他却只看见了一片迷雾,对方不止一人,他们有四个人,八只手,动作奇快无比。

  一个人直接撞在叶孤城的剑下,一个人扔出了迷雾蛋,还有两个人趁着所有人都在懵逼,架着霍休就跑。

  朗月的反应是最迅速的,但她的迅速却没有用在拦在霍休上,因为无法确定敌人扔出迷雾蛋的成分,她直接以血肉之躯挡在了叶孤城身前,将他扑出了好远。

  不管怎么样,总是躲过了迷雾笼罩的范围。

  叶孤城脸色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