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
p; 说书人道:“这不成。”他露出一副心有余而戚戚焉的表情,道,“高手,总是不喜别人在话本中编排自己的。”哪怕是将其夸得飘在云端上,天上有而地下无都不行。

  谁知道那跑南海惯了的海员竟然气定神闲地和他说:“放心,白云城主和那些高手不一样。”

  他道:“那位不一定喜欢别人编排自己,但也不一定讨厌别人编排自己。”

  不一定喜欢?但也不一定讨厌?说书人脸皱成一团,活像吃了几十条条一百条的苦瓜。

  是什么意思?

  那人道:“只要是白云城的子民喜欢听,那白云城主就没有意见。”他露出了一个古怪的表情,就好像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口中人一般。

  “比起飞在天上的仙人,他更像走在地上的。”

  走在地上的仙人,那还是仙人吗?如果有人在飞仙岛的大街上拽一个百姓,他肯定会斩钉截铁地告诉你,是。

  他们的白云城主,就是活的仙人。

  说书人第一次知道,一个武林高手,竟会如此得人心,几乎是从踏上飞仙岛的刹那开始,就感受到了叶孤城超高的人气。

  酒楼中谈笑风生的人喜欢说“我们城主又怎么怎么样”,海边捕鱼的人说“我们城主又开了怎样一条商道”,就连大街上豆蔻年华的怀春少女都捧着一束花,信誓旦旦要偶遇城主,将花投掷在他面前。

  哪个少女不怀春,但若七老八十的老头老太都这样,就很恐怖了。

  不仅恐怖,而且还匪夷所思。

  打鱼人道:“白云城主,首先是白云城的城主,其实才是武林高手。”

  他的皮肤因经年的风吹日晒而呈现出黑亮的铜色,皮肤粗粝,暴露在短打外面的肌肉鼓鼓囊囊,看上去竟然不似平凡的打鱼人,而像是执掌一方港口的船老大。

  “白云城主,他是白云城的天。”

  子民过分爱戴城主,奈何叶孤城本人颇具宅男属性,十年出不了几次海岛,甚至连他蛰居已久的白云城都不太出,他喜好在空无一人的海滩上练剑,又或者是趁着夜色沉暮,在楼顶上施展轻功,感受极致的速度,也享受夜的宁静。

  偶尔有百姓运气好,即使眼尖地捕捉到一抹雪白的衣角,也只会用手捂嘴,一声不吭,因为他知道,冷艳高贵的城主,是在享受孤独。

  没错!所有的白云城子民都已经默认,他们的城主,就是这样一位孤独的,享受寂寞的绝代高手。

  卯时一刻,穿戴好的绝代高手叶孤城在等身高的铜镜前打量自己的装束。

  头发,嗯,连一根头发丝都没落下。

  乌木嵌青色合浦南珠头冠,嗯,非常端正,在头顶端等分的正中心。

  眉毛,嗯,笔直笔直,浓黑而修长。

  眼睛,嗯,瞳孔很亮。

  再看他一尘不染,上面没有一丝褶皱的白衣,满意地点头。

  很好,今天的白云城主还是辣么完美!

  最后拿起架子上配剑飞虹,海外精铁所制的宝剑锃亮,不染纤尘,又兼之叶孤城每天拿着绢丝孜孜不倦地擦拭,剑刃亮得不行,比镜子的反光效果还要好。

  叶孤城身边的人都知道,他们城主无比热爱擦拭宝剑,心情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