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南巡
用意一目了然,就是要得太子之心。

  “嗯,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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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烨回到屋内,一个黑衣男子从屏风后头走到他跟前,行礼,“少主。”

  “嗯,我命你领一队死士暗中护送朝歌,不得有一点闪失。”他望着窗外的晚霞,染红一片天空。

  “是,属下这就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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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风徐徐,是个出游的好天气。”朝歌换上戎装,束起长丝,骑着马儿在微风中飞迸,她笑眼朦胧仿若三月烟雨,美却恍惚,看不见真正的眼眸,只有一层嫣笑浮在表面上。

  “王妃这一身男儿装倒是飒爽,不知一路下来要有多少女子为之倾心掉泪。”阿森戏虐地打趣,现在他已经完全接受朝歌这个平王妃的存在了。

  朝歌听言更是得意,不免摆弄几番,粗着声音说:“那是自然,在下可与你们俩不解风情之人不同,最懂女儿心思,说不定一路上发挥在下的美貌还能为我们节省些盘缠。”

  一身蓝装便服的陈奕听得嘴角微勾,眼底升起笑意,手中还拽着马缰作辑,故作恭敬地行礼,“那这一路就有扰苏兄照顾。”

  “不必客气,不必客气,咱们都这么熟了,互相照顾理所当然,在下一定罩着大家。”朝歌也不推辞,学着男子说话的语调,回了一个辑。

  陈奕抬眼望了望远处的天空,夕阳西下,落日的光辉染红了半片天,奇形怪状的云彩在天空中飘荡。但他没有心思欣赏如此美景,扭头望了一眼后方抖动的树林。那尾随的人马从出城门时就紧紧跟他们,虽人数不多,但看动作也知一个个都是矫健身手。

  他的眼眸随着天色慢慢地变黑,而又有一丝光亮在中间闪烁如明月一般,皎洁又神秘。“只怕苏兄要快马奔驰,不然我等真要露宿街头。”说完他就挥舞马缰,朝朝歌的马匹臀部就是狠狠的一鞭,那匹马骤起而狂奔奔。

  朝歌惊呼,“你干嘛?”紧抓马缰随马前行。

  陈奕向阿森示意,两人也快马加鞭,努力甩开后头的人群。

  一路狂赶,换了一条笑道而行,终于趁天黑之前赶到了驿站。如此时辰,城门早已关闭,只能在驿站落脚,明早再进入城中。

  “掌柜,要三间房。”阿森走到柜台对掌柜说,而陈奕和朝歌则选了一个桌子坐下,放下行囊,倒了杯水解解渴意。朝歌一饮而下,而陈奕将杯子放在鼻子边嗅了嗅。

  朝歌见此,凑在他眼前,“怎么有毒吗?”说完她也嗅了嗅自己手中已经空了的水杯。

  陈奕冷笑,“那倒不至于。”说完,慢悠悠地饮下茶水。

  朝歌见他这副模样,不免“切”了一声,又倒了一杯。若是往常与小昭二人行走江湖,她也会如此警惕,但现有陈奕在身旁,倒觉得安心,便不管不顾起来,

  那掌柜三四十岁的模样,一脸精明,挑着眉打量前来的三位贵客,笑着问:“三位客人是从金陵来吧?”

  阿森警惕地看了这个贼眉贼眼的掌柜,用淮北家乡口音对掌柜说:“我们从淮北而来,想来江南寻些买卖,现路过此地,留宿一晚,还望掌柜招待。”说完拿了几锭银子放在桌上。

  掌柜赶忙收好,立刻换了一副嘴脸,“哟,原来是从淮北来的客人啊,我们驿站一定好生招呼三位,这是三间房间的钥匙,您拿好了。”说完用毛巾拍打一旁的小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