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七十二
;乞丐说:“毕竟没有人会怀疑我会狠心把自己糟蹋成这样,我不像你,那么爱抛头露面。”

  白衣男子苦笑:“最好的伪装并不是化妆技巧的卓越,而是要欺骗过对方的心理。只有他想不到,你才能达到目标。”

  乞丐嘿嘿地笑,然后卸下身上的行套,竟露出不比白衣男子逊色的纯净肌肤。

  有谁会想到洁身自好到究极洁癖的人会打扮成落魄的乞丐?

  正是因为他利用仇人先入为主的心理,然后将自己化装成敌方绝对无法意料的形象,进而才能规避来自敌人的追查。

  5

  乞丐突然说:“我要的人呢?”

  白衣男子说:“死了。”

  乞丐睁大了眼睛说:“死了?”然后他悠悠地喃喃自语:“的确,我确实要求过,不论死活…”

  乞丐又说:“那你怎么证明他死了?”

  白衣男子没有回答,从口袋中掏出一根白色柱状物体,顺着空杯子一掷,一根苍白的手指头出现在杯子之中。

  乞丐压抑着心中的狂喜。

  因为就手指的颜色来看,这只手指显然已脱离主人的身体多时。

  乞丐淡淡地说:“我怎么知道,这是不是我要的人的手指?”

  白衣男子说:“你仔细看看那手指上佩带着什么。”

  突然间,乞丐的瞳孔骤缩,两颗漆黑的眼仁好似凝成了两滴几欲滴落的鲜血。

  乞丐说:“幽狼戒指!”

  乞丐当然知道,他想杀的那人将幽狼戒指视作比自己的生命还重要,怎会轻易交给别人?

  可他依旧不敢完全信任,小心谨慎是他多年行事的行为准则。

  正因为秉守这条道理,他才能躲过众多仇家的追杀残喘至今。

  如今,他最大敌人的手指就摆在他的面前,他又怎能不去侦辨?

  他颤抖着手指伸向杯中的断指。

  当他触摸到那幽狼戒指的刹那,当他碰及到那白皙肌肤的瞬间。

  他的心中突然升腾起一股莫名的悸动,就像是初吻,初夜,初次拥抱时的感觉。

  错不了,那就是他宿敌身体的一部分。

  错不了,他要杀的人已经死了!

  乞丐大吼道:“无常!你终于死了!”

  6

  乞丐突然狂笑。

  可有谁在听?

  很快的,他便笑不出声了。

  因为就在他笑道最高潮的时候,自己的双腿突然被谁抓住了。

  不,并不是被抓,而是被两根金属的钢构给勾出了。

  他立刻想象出镰刀的形状,马上意识到自己如果乱动,就会被脚底的这两根钢刀切割得肉体分离。

  他开始冒冷汗。

  他自恃是一个绝对小心谨慎的男人。

  他绝不会给任何人接近他身体的机会,就连被他视为最大仇敌的那人也不可以。

  可就是现在,自己却突然变成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