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今天要记下的是,那个人的名字叫艾莉·皮斯科,她比我大了12岁,是一名军人,虽然不是那种上战场的军人,但还是很酷。特别是她穿军装的样子,让我想象以后我是不是也能和她一样酷。老爸带她回家吃饭,她吃咱们家的土豆炖牛肉时,表情有些古怪。我猜她一定是觉得咸了,其实我也这么觉得,不过老妈太凶,咱们谁也不敢说。

  嗯,看来我写了这句话后,这篇日记更加不能让别人看了。】

  牧黎无声地笑了出来,翻开了下一页。

  【133年6月21日,天气:阴。

  好吧,不出意料地我差点把这本日记本丢了,我说了我是个没耐心的人。

  时隔一个多月的日记,不该叫日记,应该叫月季,我是说月记。

  该写点啥呢,反正本来就没啥好写的,既然是皮斯科大姐让我写日记的,那就专门写一些和她有关的东西吧,嗯,这么想来,我似乎多了不少能写的东西。

  皮斯科大姐是个很帅气的人,我从见她第一面开始就觉得她很酷,是因为这个人总是做一些让人觉得很酷的事。嗯,我不是为了凑字数在说废话。她在孩子们之间非常受欢迎,总是能帮我们赶跑北面那帮子地痞流氓。这人正义感爆棚啊,简直是英雄。我从小就喜欢英雄,所以我就认了皮斯科大姐做老大,她说她会罩着我的,这些天我在那帮子小混蛋面前可真是底气十足。

  这些天我一直跟着她玩,她在镇上的那个巨大的军工厂里工作,每天坐着大吉普进出,棒极了!我也坐了一次,皮蛋说他羡慕死我了。

  话又说回来,我之所以没有把这本日记本丢了,而是再次翻开来写上一篇,是因为今天我发现了一件不得了的事。皮斯科大姐,居然谈恋爱了!对象是小镇教堂的圣女姐姐玛丽。

  说实话,她们可真配。我敢说,皮蛋绝对暗恋玛丽姐姐。他要是知道了,得伤心死,皮蛋长得那么挫,肯定比不上皮斯科大姐。】

  之后的连续几篇,记录的都是有关皮斯科,包括玛丽的一些琐事。很小的事,却能看出当时她们的感情有多好。日记并不常记,平均一月写下一篇,确实叫做月记比较妥当。如此断断续续记录了大概一年的时间,期间写到了皮斯科与玛丽结婚,写到了两人去生命繁衍所申请孕育孩子,直到134年四月份,朵拉出生,她做了朵拉的干姐姐。

  之后日记断了,牧黎不知道期间发生了什么事,让芮乔没有再记录有关皮斯科一家的事。她猜测很有可能是芮乔自己忙于学业,没有时间再和皮斯科一家见面。毕竟那个时候芮乔已经10岁了,进入中学学习的阶段,需要为未来考虑了。

  日记直到六年后,才开始继续续写。但是六年后也只有一篇,内容非常简略。

  【140年8月31日,天气:晴。

  明天就要去军队了,虽然是服义务兵役,但我本就志愿参军,成为职业军人是我的梦想。老爸说他帮我打点好了一切,等义务兵结束,我就能立刻升做士官。老头子关系真硬,到底是萨里尔这边管后勤的头头。

  阔别很久,和皮斯科大姐见了一面。她还是老样子,潇洒帅气。她是我偶像,一辈子的。这事儿我跟她表白了好几次,她笑着拍我肩膀,说我已经长大了,会比她更帅气。我偶像从不撒谎。】

  牧黎没忍住,噗地笑出声来。这就是阿乔,永远是那么不正经。但是她笑着笑着,眼泪却莫名掉了下来。她抹了抹眼角,吸了吸鼻子,继续翻阅日记。

  接下来是一些零碎的军队里生活训练的记录,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