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往事如风
�抛弃的!”没有哪一个父母会将自己的孩子圈养在深山里,人贩子更不会这么做,如此做的人,只能是与婴孩有仇之人,而一个孩子会有什么错,唯一有可能结仇的便是孩子的父母,抚养任领的人极有可能是通过这样的方式向她的父母报仇。

  可是姜雪不敢断言,有什么人会丧心病狂到,用如此极端的方式对待一个孩子!

  看着姜雪多变的眼神,任领不得不再次叹一声,聪明如姜家姜雪,天下男子又有几人能配得上!

  任领抬手把玩上夏梓琳的红发,触手温润舒适,她柔声道:“你就当是听故事好了。”

  最恨被人摸头的夏梓琳仿似没看到任领的动作,她黑白分明的眼睛里竟是带上了湿热的雾气:“那送饭的人消失后,狼娃要怎么活?”

  任领失笑,狼娃?她可不是,她比狼娃幸运吧:“就在我快被困死时,另一个人出现,带我离开了那里。”

  就在她断水断粮的第三天,关她的小屋被暴力破开,一个大男孩闯入,她犹记得她顾不上害怕,跪在他面前狼狈的喝着水,吞食着他带来的食物,甚至差点被一口面包噎死,是他倒提着她,将她嗓子里的食物拍出。

  他对她说的第一句话便是:三天不吃不喝,还能爬得起来,你命不该绝。

  或许翻脸无情说的便是当时的她,吃饱喝足后她开始害怕,抗拒着他的靠近,甚至是用身边的木棍子野蛮的敲打他的头,如果不是他还算机智,估计就交代在那个不足十平米的小屋里了。

  他说带她走,她不从,他便日日来陪她,试着与她沟通,期间他总是絮絮叨叨的对她说一些听不懂的话,日久天长,她也断断续续的听出了他的意思。

  他说他随亲人来海湾村感受生活,一次晨练时无意攀上了这座山,途中碰到了拿着食物的女人,起初他并不在意,可是往后的每个清晨他都能碰到女人,他漫无目的的晨跑着,也知道女人是去一处废弃工厂。

  又是一天清晨,他没再看到女人,虽是好奇那废旧厂房里不为人知的东西,可是又觉擅自闯入不合情理,就在女人连续三天没出现时,他学着女人买了食物与水决定去探一探,这一探可好,厂房里不是他所想的阿猫阿狗,而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如果要说这一生最幸福的时刻,大概便是那段时间了吧,他对她很温柔,从不像那个送饭的阿姨,总是凶巴巴的喊她臭丫头,他会给她买许多许多她没见过的好吃的好玩儿的,他还会背着她漫山遍野的追逐急速飞驰的云朵,他们以追上太阳透过云朵投向地面的影子为乐,那种快乐满足是那般的不真实。

  要不是多年后再次听到了他的名字,她便真觉得,一切都只是在她没开化时做的一场梦。

  他说他叫云蔚,他又说她既然那么爱追云,那就叫云朵好了,他说她将来一定会像云朵般无拘无束,也时刻能享受到阳光的沐浴。

  他买了笔,买了纸教她写字,她最先学会的不是云朵这两个字,而是更加繁杂的云蔚两字,他说他懂数国的语言,她也要用心学习,就算学不好别国的语言,也一定要懂得自己的母语。

  于是这些年的读书生涯中,她独对语言上了心。

  看着任领眼底的温柔,姜雪和夏梓琳竟是忘记了说话,这样柔若一股清泉的任领,是她们从未见过的,此刻的任领没有无悲无喜的深沉感,没有慵懒浅笑的距离感,没有苦中作乐的成熟感,此刻的她只是个小姑娘,有了24岁这个年龄该有的炫丽耀眼。

  终究是夏梓琳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