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混沌魔神的宝贝
�那座看不见头的大山飞去。

  盘古开天留下的脊柱化作的巨型大山,此刻还没有不周山的美名,一路飞行数十年唐铨终于到了山脚下,向上飞了数天之后,天仙的功力让他无法再逾越新的高度,他便一步步向着山上爬去。

  这一路小毛球除了吃喝拉撒,就算是睡觉都趴到唐铨怀里,喜欢吃花生豆类的小毛球几十年吃光了唐铨库存的下酒菜,不过幸好洪荒植物已经大量出现,各种可以食用的豆荚类和干果类灵草数之不尽。

  收集了无数豆子干果,唐铨还不得不给小家伙当厨师,不过他也发现一个比较奇特的事情,带着小毛球,只要它发出那种惊天嘶吼,一些异兽皆会被它给吓跑。

  爬未来的不周山,唐铨一路修炼一路感悟十星证道,爬了十万年唐铨休息了不下数千次,不过随着他不断向上他的修为速度也在直线飙升,甚至他肩膀上的小家伙也从最开始的灰扑扑颜色变成了淡淡的银色,只是个头却从来没有长大过一点。

  不周山的山顶只有足球场大小一个平台,唐铨到达这里时,他已经修炼到了四星火星之力,在体内四团星云相互影响却稳定无比,并不会干涉到唐铨丹田中已经达到金仙修为的青莲诀。

  洪荒还没有人,所以唐铨在青莲诀中也没有看到未来会出现的人仙这个境界,更别说下面的大乘、渡劫、合体之类的小境界了。

  洪荒境界出世最少便是地仙,一直以来唐铨还真以为地仙很牛叉,被称之为地仙之祖的镇元子更牛叉,可仔细一想也许镇元子运道不咋样才会得到这个名称。

  先天之人也或许称之为先天的灵族,如同三清、祖巫、群妖这些都有着混沌魔神的血脉,许多人出世便是天仙修为,许多甚至是玄仙乃至于更高的金仙,镇元子或许便是化形的第一个地仙级的先天灵族,所以弄到了一个地仙之祖的名头。

  洪荒未来准圣多如狗金仙遍地走,一个地仙之祖就算成就再高也会被人鄙视的,唐铨并不是先天灵族,他也不是混沌魔神,不过他穿越时空进入混沌,本能就会吸收混沌的本源,所以他要算也只能算是混沌人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