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
��朋友……现在应该是了吧?”

  说着,揪着毛绒兔的长耳朵,傻兮兮地乐起来。

  ——不,我觉得他没有把你当朋友,可是你们两个好像一个比一个傻。

  许芸芸费了好大劲儿才把这句话按在肚子里。

  另一边,连恰却托着腮,忽然感慨起来:“我很难和人交朋友的,芸芸,你知道的吧。”

  “是啊,六年来就我一个,六年之前连我都没有。”

  “诶嘿嘿……”讪讪地埋下了头,“因为,朋友不是那么轻易就能做的啊。我是不太理解为什么有的人交朋友那么容易……但是但是……没办法,我靠直觉嘛,直觉不合的人是无法做朋友的,靠近都不想靠近啊,合的人又那么少。”

  “本来就是这样的,哪有那么多朋友。”许芸芸翘着脚,耸了耸肩。

  “……虽然我没办法和你说为什么。”被压得闷闷的声音传来,“但是,蓝森先生真的是很好的人,不是那么泛泛的好人,是我真的觉得他很好,货真价实的,真心实意的,很好很好的人。我把他当我的朋友,希望能好好珍惜他,但是我其实……没太敢指望过他能把我也当朋友,因为我知道做朋友有多不容易,所以……我觉得我很幸运啊。”

  连恰探出头来看许芸芸,头发被蹭得有点乱,脸颊微红,眼睛弯弯的,像是落了一捧星星进去一样。

  “别的我不知道——”许芸芸拖着调子,慢条斯理,爬上了两架床中间的梯子,伸手去捏连恰的脸,“——但我知道恰恰要被拐走啦!”

  “呜哇哪有……”

  “有!”许芸芸两只手一起上,捏着连恰脸颊上软乎乎的肉,“我宝贝了六年的小天使,被半路杀出来的程咬金拱走啦!我吃醋!”

  “没有啦,哈哈哈哈哈——不一样,不一样啦!芸芸是芸芸,蓝森先生是蓝森先生……噗哈哈哈哈……别挠我别挠我啦!我怕痒啦!”

  两个女孩嘻嘻哈哈地闹腾了好一阵子,直到连恰抓着毛绒兔猛拍许芸芸,才告一段落。

  第二天上午将近十一点,在蓝色森林里碰了面的两个人,同时“啊”了一声。

  只不过连恰是真的说出声了,蓝森只是用他的表情很诚实地表达了惊讶。

  连恰“啊”的一声,是因为蓝森竟然在脑袋上戴了一顶棒球帽——这种装扮让蓝森先生看起来不那么蓝森先生了,更接近于蓝森少年,比曾经的连帽衫扮相看着还要小。

  蓝森惊讶的是,连恰竟然把头发扎起来了。

  连恰一直都留着半长不短的及肩发,平常都是披散着头发,只在脑袋一侧别个小发卡当做装饰——四叶草,粉樱花或是泰迪熊——但这次却把头发扎到了脑后,因为头发还不够长,脖子后面剩着一圈小碎发扎不起来,辫子也小小的,翘在脑后一晃一晃。

  “蓝森先生,为什么现在就戴帽子呀?”毕竟他们是说好先吃饭再去游乐园的,在屋子里还戴着帽子有点奇怪。

  [这样看起来奇怪吗?]

  “帽子?不会啊,这么看可年轻了,运动少年的感觉。”连恰实话实说地称赞。

  蓝森露出了放心的表情,摘下棒球帽放到一边,像之前的许多次一样去处理早就洗净切好的食材。

  “……”

  连恰愣愣地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