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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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面那一排是评委和教授嘉宾,还有两个队的领队。”许芸芸牢记着连恰照顾蓝森的嘱咐,很仔细地替他解释,“啊,对了,你看见最左边那个男生了吗?那个人叫乔宇飞,我特别讨厌他,因为他特别混不吝,你要记住啊。”

  不管在哪,都先把乔宇飞黑个底朝天——这是许芸芸的想法,简单粗暴。

  蓝森愣了一下,急忙写了一张纸条:[为什么?]

  许芸芸撇了撇嘴,斟酌了一会儿,凑得离蓝森近一点,小声开口:“反正你也说不出去,告诉你吧,那个人喜欢恰恰,一直死缠烂打的,怎么拒绝都不听,而且还一副已经是恰恰男朋友的样子,恶心巴拉的。”

  “……”

  许芸芸把蓝森的神情解读为对乔宇飞的不解:“是吧,我也不知道怎么能有人这么不要脸,恰恰不喜欢他,他还一直缠着,所以我才特别讨厌他。恰恰让我照顾你,那你也要记住了啊,这个人,能踩就踩,能揍就揍!”

  “…… ……”

  在意想不到的时候,问题得到了解答。

  连恰不喜欢乔宇飞。

  蓝森一时间急得差点开口说话,克制住之后,低下头去摸便签纸,还没写两个字,就被许芸芸打断了:“别写了,有话待会儿说,快点看,开始了,恰恰上场啦!”

  第十四章(下)

  蓝森并不是没看过辩论赛。

  在他小学和初中的时候,班里都举办过类似的比赛,老师提出一个论题,同学自愿组成队伍,把班里的桌椅分开排成两列,你来我往,像模像样。

  ——也只是像模像样而已。

  实际上那到最后总会发展成双方毫无意义的大声争辩,仿佛哪一方声音够大就是赢家。蓝森虽然不喜欢那样的吵闹,却也暗暗羡慕着能肆无忌惮大声说话的同龄人。

  说什么都好,哪怕是令人发笑的、愚蠢的话,哪怕是诅咒他人的、阴暗的话,都能不计后果地说出来……这真是令人羡慕到眼眶发疼。

  但连恰不一样,她的辩论赛也不一样。

  连恰站起身的时候脊背挺得很直;连恰的双手交叠在身前,姿势矜持漂亮;连恰说话的声音被刻意压低了一些,去掉了平常说话时惯有的孩子气,变得沉稳锐利;甚至连恰的表情也收敛起来了,目光沉静,只露着一点恰到好处的笑容。

  她的声音不算很大,语速不快,没有咄咄逼人,也没有横眉立目,却远比那样要来得有说服力得多。

  有那么一瞬间,蓝森竟然觉得连恰很陌生。

  “看到没有,赛场礼仪和姿态,给我回去好好练练,记住了。”

  “两边都被培训得不错,还是女辩手的仪态更好些。”

  如果不是亲眼看见,他绝不可能想象到连恰还有这样的一面。

  他所见过的连恰是活泼的,可爱的,总让他想到某种毛绒绒的小动物,和她总是闪闪发亮的眼睛一样令人愉快。可现在,眼前的连恰更多地带着超乎寻常的自信姿态——这并不是说她平时就不自信了——她的眼睛依然闪着光,那种光芒却透露出一种不可撼动的威严来。

  ——就好像,是的,她在她的领域里,她处于绝对的上位。

  很……出乎意料,却又无比地吸引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