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锋利,所以可以轻易地砍断冲破第一层防线的维京骑士的战马马蹄。

  再往后是手拿双手剑的士兵(大剑士),他们也穿锁子甲,背后那柄一米五长的阔剑已经拔出,严阵以待,森冷的剑锋直指对面的野蛮人。

  在围成个圈的大剑士层层保护下的才是奥斯曼帝国最精锐最烧钱的部队——穆斯林弓箭手,他们每人都背着七壶箭矢,每壶里面16根箭矢,而且根据箭矢的长短粗细,还分为了重箭、穿甲箭、毒箭、铅头箭(一种向空中疾射出去,后由于铅很重会自己垂下来,杀伤敌人,可用来杀伤在敌后方的单位,一种很考量箭术的箭矢。)等等。

  他们穿着皮甲,头上戴着金属的头盔,每个人的拇指和食指都带着扳指,背背四壶箭矢,左右大腿还各绑着一壶,腰上还别着一壶,他们经过近乎苛刻的选拔,和非人的训练后,可以在听到长官的命令第一时间条件反射的抽出相应位置,的相应箭矢。

  可以这么说,穆斯林弓箭手的选拔和训练不亚于骑士了,只是装备比较便宜而已。

  啊!!!!!

  在前排维京勇士的一声响彻整个战场的嘶吼下,全部一万两千名维京勇士皆,跟着嘶吼起来,个个状若疯虎,边嘶吼,边用尽全力的敲打着自己的胸膛。狂暴和野性令敌人胆寒。

  胯下战马本来安静,但感觉到马上自己主人骇人的战意,和嗜血的灵魂,也跟着再次不安起来,四蹄不停地交替着击打着地面,嘴里喘着粗气。

  最前排一骑,慢悠悠的走出,是个十七八岁的少年,十分英俊,难能可贵的是他不光英俊,而且有着和他这个年龄所不相符的男人味,按理说他这个年纪应该是正太,奶油小生的年纪,直接否定,这个少年骑着一匹金棕色战马,人和马都是那么的耀眼,他也是披肩发,和汉尼拔一样一根根的小辫。上嘴唇有着稀疏的胡渣,很野性很男人的一个少年。带着那么股子放荡不羁和叛逆的劲儿。

  这个少年身穿一件古朴的金甲,头戴着只有荒原皇室才有资格带的小王冠!做工精细的皇冠在他黑色的披肩发上显得是那么的璀璨,他就是维京帝国的皇储,大单于最喜爱也是唯一的儿子——那楼来-骑枪,没错只有荒原的皇室才有资格在自己的名字后面加上武器作为副姓,那楼来王子并不像童话故事里的那些王子,优雅而又绅士,他很粗鲁,很叛逆也很暴躁,更加野心勃勃。

  这个混小子,十二岁时,就看中了一个,他父亲也看中的女人(比他大4岁),大单于对他太过宠溺了,笑了笑,居然把那个女子赐给了他,当晚这个狼崽子就用匕首把那个可怜的女孩给活活解剖了,把那个女孩的献给了自己的父亲,维京的大单于,说他不能夺走父亲的女人,但是也不能拒绝父亲的赏赐,所以他娶了那个女孩,但是那个女孩的将永远属于自己的父亲。

  大单于接过血淋淋还带着体温的女孩时,一把抱住那楼来,在那楼来满是鲜血的脸上亲吻了十几口,他太为自己的儿子骄傲了,这就是游牧民族,裸的血腥与永不磨灭的亲情并存。

  那楼来站在箭头骑阵的正中央,用最大的音量开始说话,语气是那么的让人着迷,声音是那么的磁性,不过脸上的表情却带着戏虐:“维京的勇士们,这个世界变了!”

  说着一脸轻蔑的指指自己身后对面的两万奥斯曼大军:“羊!羊居然开口咬狼了!”

  维京骑阵里响起一阵毫不掩饰的狂笑。

  继而带着迷人而粗狂的笑容道:“像个娘们怀里的羊羔一样的西部佬,居然敢主动打上门来,要知道!我们是狼他们是羊!每次都是我们去劫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