恼人天气
  认识亚历山大杜维治之前,我认为异族通婚是天下间最可笑的事。

  但现在我正在考虑,如果他开口的话,我是否应当答应他。

  杜维治并不英俊。但他高大、神气、端正,因为家庭背景及教育都好,所以有一股雍容之气,很乾净,衣著考究,故此与殖民地常见的邋遢洋人有很大的分别。

  他由波士顿调来做一年的电脑计划,尚有两个月期满返回北美,但至今尚未习惯这个东方的大都会。

  脏,他说。挤,他又说:人们又无礼。

  第一次见面,我为此憎恨他,血液中慈禧太后的遗传因子发作,冷冰冰的回说:“回波士顿去吧。”

  那是一个鸡尾酒会派对。

  我最不喜欢鸡尾酒会,为著业务不得不来站著,身上穿一套诗韵大减价买回来充场面的华伦天奴礼服,五折还得六千元,已经满身不自在,这个外国人还要埋怨我士生土长的城市对他不够好。

  再让他加一条罪名吧:这里的女人傲慢粗鲁。

  我老阗同我说:“你不应叫他滚回老家去。”

  “那么,爬回去吧。”

  “为什么心情这样坏?”

  “我不喜欢洋人。”

  “这话从一个在伦敦读完管理科硕士的女子口中说出来,未免稀奇。”

  不熟悉他们,也就没有资格不喜欢他们。

  我是个读书人,比不得一些无知妇孺,在家坐久了,靠偏见为生。

  “什产地方都有好人。”老板说。

  “是是,百步之内,必有芳草。”

  “我是他同学,他同我诉苦,并无过份之处。今日带你出来,特意把他介绍给你。”他板著面孔。

  我诧异起来。

  “桂,你廿七岁了,别一直这样天真好不好?”他脸色变得非常严厉“我是为你好,杜维治比你大五岁,未婚,人家是波士顿望族,天主教徒,花旗国公民,嫁了他就什么问题都解决了。”

  我开头尚不大明白,等回过意来,忍不住哈哈大笑,笑得眼泪流出来,笑得弯下腰,笑得老闱差点儿开除我。

  原来担心我前途,替我做媒来著。

  真的,是真为我好,否则还不会担这么大的关系。

  嫁过去什庆都解决了:住屋、工作、护照、归宿。

  但我是我,在伦敦六年,这样的机会并不算得上千载难逢,人就是这样,取得到的东西便不算稀奇。

  我说:“不敢当,我没有资格做花旗国主妇.那些洋汉子习惯把女人当洗衣机洗碗机,做主妇什么都─脚踢,过节动不动叫二三十人回来吃饭,平日闷得慌,我太知道。”

  “所以说你小家子气,读几年书也没看见世面,同你说他家是望族。”

  “我不相信他家有私人飞机。”

  “茅厕砖头,朽木不可虽也。”

  那日我们不欢而散。

  为什么不喜欢洋人?十多岁时结识一个年纪较大的女友,她与德籍男友在一起走了八年,越走那相貌越似吧女,稀疏头发刮得蓬蓬松松,细长的腿越露越多,开始穿黑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