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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难得有人能跟她交往这么久,小心不要乐极生悲。她当是开玩笑,也没多想,对那些有意无意的话不以为意,直到今天……

  她总算明白方可欣的暗示了。

  她看着方可欣的眼泪,心里只觉得冷。

  那眼泪没有任何心虚愧疚,她甚至看得出来方可欣眼里隐藏的得意,那时她才知道,她不只看男人的眼光烂,原来挑朋友的眼光也很烂!

  一夕之间,还是情人节,她竟惨遭情人和朋友背叛……

  “这种狗血剧情怎会发生在我身上?我造了什么孽呀?你说呀!我是对不起谁了?我只是想找个好男人有这么难吗?啊?有吗?”凌夏露怒吼,高跟鞋用力拍击着街灯。

  锵锵锵!

  可怜的街灯被她敲凹了一个小洞,坑坑巴巴的,像在哭诉:背叛你的人不是我呀―

  “啊!去死啦!”愤怒让人失了理智,她奋力一击,锵地一声,手上的高跟鞋使力过猛,突然从手中飞了出去。

  “哎呀呀,这不是美丽又自信的女王大人吗?还是小的看错了?眼前的应该是刚从疯人院出来的泼妇吧!”椰褕嘲讽的低嗓从后方飘来。

  这声音……

  凌夏露顿时一僵,心里有不好的预感,她站稳身子,很缓慢地转过身,不抱希望地扬眸一看!

  一张笑得很刺眼的脸庞映入眼瞳。

  “嗨!要我帮你打电话叫精神病院的车子接你回去吗?”来人咧出一口白牙,右手抛玩着一只红色高跟鞋。

  看到男人,凌夏露的脸当场冷了下来。

  男人穿得很随兴,笔直的双腿包裹在洗得泛白的牛仔裤中,裤管套进深色马靴,黑色衬衫半敞,露出精壮结实的古铜色胸膛。

  他很高,约有一九0,明明是很简单的穿着,身上也不是名牌,可他是标准的衣架子,平常的衣物穿在他身上,就是好看!他的轮廓很深,如刀刻般性格,不属于那种斯文般的俊美,反而是很男人的狂野线条,粗浓的眉毛下,眼瞳深邃而懒散,唇有点宽,也过薄,唯一的优点就是鼻梁很笔挺。

  明明是不怎么样的五官,可组合在一起,却变成一张不算帅、可是却很性格迷人的脸。

  他的头发略长,几乎到肩,大多都以手指梳理,显得有点凌乱,可却让他更具野性。

  而身材……那半敞的胸肌,勾引着人的视线,让人不由得想碰触,而被牛仔裤包裹的双腿更是强劲有力又诱人。

  他就像头野豹,没有文明人的斯文有礼,浑身充满野性的诱惑。

  可凌夏露看了,心里只有两个字―骚包!

  “徐于伦,你怎会在这?”凌夏露高傲地挺起胸脯,没好气地瞪着前方的男人,尤其看到自己的高跟鞋在他身上,眼角微微一抽。“把我的高跟鞋还来!”

  “这怎么行?这可是凶器,要不是我接的好,恐怕这凶器就砸到我的头了!啧啧,到时凹的恐怕不只是那支可怜的街灯,恐怕连我的脑袋也凹了一个洞。”懒洋洋地扯着薄唇,徐于伦语气轻讽,目光瞬也不瞬地看着眼前的尤物,黑眸掠过一抹欣赏。

  美女嘛,哪个男人不爱看?虽然眼前这个女人个性很机车,不过长相倒是真的赏心悦目。

  即使失了一只高跟鞋,她的站姿仍然挺立,那张脸仍然不驯,美丽的猫瞳漾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