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66
emsp;“你不说我也能知道现在符合条件的演员很难找吧。”工作室开了才没多久,想要找到一些演技出色又符合角色的演员很难,就算是有,片酬也是高得吓人,临哲他们根本负担不起。

  若是不是如此,临哲也不会将眼前这个自称“哥哥”的人带来剧场了。

  说实话,他并不大相信这人是自己的哥哥,想来过了20多年一点消息都没有的人,忽然出现在你面前,说你是亲人,谁都会消化不良的。

  但方琛没想到的是,临哲是重生而来的,所以血缘不血缘,对临哲来讲根本没有任何牵绊。

  也因此,临哲可以毫无负担地把他叫来演戏。

  方琛看着手里的黑色的美瞳,犹豫半晌,“这个怎么用?”

  “嗯……塞到眼睛里去就可以了。”

  方琛默默将美瞳戴了上去,一般人第一次戴都是会怕的,但方琛是军人,军人的天职就是服从命令,哪怕是让他去送死。而方琛作为一个在军队里混得风生水起的军人,自然不例外。

  安烨看着方琛毫不犹豫地戴上,才不由得对这个家伙有所改观。若不是因为方琛一开始对临哲的态度太嚣张太可恶,安烨也不会讨厌他。安烨也是军人,军人和军人之间有种不可言状的东西。

  方琛戴上了灰色的美瞳,灰白色的瞳孔似乎格外衬他的气质。荆无命灰白的眼睛没有情感,也没有生命,这就是为什么临哲他们找了很多演员都无法饰演这个角色的原因。

  可方琛做到了。没有刻意地,却胜似刻意的。

  方琛的理想是什么?

  曾经他以为,那是不断在军队里往上爬,不断地,不断地,直到能和那个人平起平坐,就可以重新在母亲脸上看到笑颜。所以他从小就以一个军人的标准衡量自己,以一个军人的铁血要求自己。

  没有用任何人的势力,他凭着自己的努力爬到了如今的位置。再给他几年,他能爬得更高更远,当人生的目标近在眼前的时候,最悲哀的,莫过于那个一直让他作为目标的人,忽然死了。

  就好像是二十多年的努力完全是个笑话似的。

  就像是书中那个荆无命一样。他是恨上官金虹的,可当那人死了以后,他又该如何?渀佛身上蒙上了一层死气。方琛自然也是恨方正东,但逝者已逝。

  原著中描写“荆无命的左右手、脸上有三条刀疤,身材很高,穿著金黄色的衣衫,衫角很短,只能掩及膝盖;袖口是紧束的,手指细而长,骨里凸出,显得很有力。有时头上会带著宽大的斗笠,笠檐压得极低。腰带右边插着一柄剑,剑柄向左”,这一身的装束放在方琛身上却也是毫无违和感。

  只是,演技并不是靠着装束得像就能获得的。

  方琛没有演过戏,没有学过演戏。

  可他是一个军人,走路是挺直腰板的,面部是冷峻犀利的。

  而荆无命,那样一个孤傲的剑客,一个一直掩饰自己的右手,左手舀剑的剑客,一个背后藏着无尽寂寞的剑客。如果说李寻欢的寂寞的外露的,那么荆无命的寂寞就是内敛的。

  方琛舀剑,剑不是重剑,但也不轻。可在方琛手里如若无物,挥砍斩劈如同剑附在手上一般轻巧。

  “感觉如何?”泊宁问方琛。

  方琛沉吟半晌,“太长,不如军刀来得好使和舒服,不过,也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