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_13
�了点水,凌云把他抱起来,“我带他去医院。”

  审讯的一个警官说,“故意伤人可是重案,不太好办哪。”

  凌云没有说话。

  局长瞪了不懂事的部下一眼,“送医院是应该的,我们正要送呢。”

  彦木的伤算不上很严重,大部分是皮外伤,失血不少,但也不致命。

  因为没有生命危险,所以他们才敢就这样把他从晚上六点审讯到早上六点。

  凌云到的时候,他是因为脱水和低血糖陷入的短暂昏迷。

  说起来,事情挺简单。

  在车站发现任游的钱包不见了,转的车多,不知道是在哪趟车丢的。

  车票、金融卡、钱一个没剩。

  彦木只带了十几块钱,根本没办法送她上车,回去拿钱,肯定赶不上火车。

  两人只好先去银行给卡挂失。再打电话找任游的同学联系住处。打了半天,才找到一个远郊的。

  一来二去,天色暗了下来。

  彦木打算先让任游到他家附近的某个店里坐一坐,自己回去取了钱再送她去同学那儿。

  正在那商量,就出事了。

  车站附近人不少,可他们为了找个不太吵的地方打电话,在比较背的一条路上。

  天一暗,路上人就稀少了。由于位于人比较杂的车站附近,加之偏僻,经常有小抢小劫的出没。

  坏就坏在彦木身上钱不多,惹恼了那几个人,在他身上没搜出钱来,心有不甘,揍了彦木一顿。

  挣扎中,为首的那个血气上来了,亮出刀子,其实只是想吓唬吓唬他们俩,并没打算动真格的。

  但是在混乱里失了分寸,任游替彦木挡了两刀,一刀在脸上,一刀在胸口。

  前后不过十来分钟。

  血涌了出来,双方都有点发蒙。

  彦木先被几个人拳打脚踢,躺在地上,一时站不起来。

  任游伤得重,人事不省。

  过路人报了警,几个抢劫的也没跑得掉。

  事情本来很简单,但又不那么简单。

  几个劫道的,都不大,全在十八到十九岁。

  为首的那个是某个市委常委的独生子。另外几个多少有点背景。

  都是暴力片看多了,无聊加血气所致,当然平时几个人也没少惹事。只是这次祸闯大了。

  所以问题就复杂了。肯定不能把这位少爷关在拘留所里。

  那么就只有关彦木了。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彦木和他们打架斗殴,任游在拉扯中被“彦木的刀”无意间“碰到”,双方都有责任,经过调解,他们几个愿意为任游负担医药费。彦木呢,接受批评教育回去好好做人。

  现在缺少的就是彦木在这份口供上签字。

  彦木不知道警察的这份“苦心”,对于审讯人员的“循循善诱”“不能理解”,所以“录口供”的过程就“艰难”了起来。

  “笔录”从晚上六点持续到夜里十二点,虽然期间彦木被“小小的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