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_2
入了小康。

  他妈妈想让他中学毕业就去留学,而他爸爸希望儿子大学毕业再去喝洋墨水,在这个城市里几乎所有家庭都把送孩子出国作为目标的时代,这种事情并不稀奇。

  向北有个姑姑在美国,嫁的是麻省理工大学的某“华人教授”,她极为赞成侄子去美国,在电话里一个劲说美国的教育水平多高多高,出来后多么多么有出息云云。

  夕阳西下,天边仿佛涂了胭脂,殷红一片。

  微风拂过面颊,柠檬黄的银杏叶撒落脚下。

  这是一个绚烂,美好的秋日。

  向北放了学,他家离学校不远,每天步行来去。

  所以走的多是安静的胡同小巷,比大路近。

  当他察觉到危险的同时,被人在背部踢了一脚。

  回头的刹那,见到一双藏在半长额发里的黑眸,然后,脸上重重挨了一下。

  他不认识他。

  吃惊的向北没有来得及防卫,就倒在地上。

  他抱住头,挨了几拳,一脚扫在对方的腿上,翻身压住他,“你是谁?”

  对方在他胸口推了一把,没有推动。

  几乎在同时,向北额角吃痛,用手一摸,满手是血,对方把他踹开,脚踏在他的胸口,扔了手里的石头,“喂,我是王和平雇来教训你的,离他的女朋友远点,知道吧!”

  说完,他转身就走了。

  向北捂着流血的额角,拾起书包,是他?向北想起来了。

  打他的这个人是给他们学校盖楼的一个民工。

  之所以他能认出来,是因为有一次,他们的班主任曾经拿这个小民工做过反面教材。

  她当时指着窗外的建筑工地说,你们现在不好好学习,将来考不上大学,就会跟那个小孩一样,作苦力,当要饭的。你们看看,他跟你们不也差不多大吗。

  坐在窗边的向北就随意瞟了一眼,他们破烂土气的衣着多少给他留了点印象,在这样繁华的大都市,这种人确实显得比较刺眼。

  当然,并不是因为这一眼,向北记住了他,只是后来他从同学的口里也听到过他,说他是个为学生打架的“付费打手”。

  他们学校是升学率很高的重点高中,也是名校,很少有人“雇他”,但是附近的几所职高技校以及普通中学都有人“雇过他”。

  据传当地一些“不良少年集团”好像还三番五次的招揽过他。

  这些话对于向北而言是比较新鲜的,所以不能不让他有印象。

  伤口缝了两针,两周后才好。向北的父母很生气,想去学校质询,被向北拦住了。

  又过了几周,午饭的时候,有同学来叫他,说有人找他,就在附近的某个小树林里。

  向北虽然纳闷,还是去了。

  一看见王和平,知道坏了。

  五个男生堵住了退路。

  王和平道,“向北,我不是叫你离媛媛远点吗,你是没受够教训怎么着!”

  向北道,“不是跟你说我和她只是同班同学吗?”

  王和平恨恨的道,“她说她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