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回 不敢应命
尽管多多少少的还带着那么一点沽名多钓誉的心机,但糜贞是真心的想帮这些穷苦流民一把。

  真要搁到现代社会,糜贞绝对是大家都抢着追求的好女孩。你想啊,会赚钱、会管家,心地又善良,人长得又漂亮,典型的好女友、好老婆的人选。可陆仁自己呢?在临穿越之前的两个月里,陆仁可是拱过不少白菜的人,没少看见过那些白菜的另一副嘴脸,对那一类的白菜除了能用来拱一拱的需求之外,心里却有着一份厌恶之意,反过来对好女孩也就有着一份珍惜之心。

  是,现在自己只要假模假样的推辞一下,再半推半就的答应下来,糜贞就是自己的了。可是自己说到底只能呆三年半的时间,三年半的时间一过,自己拍拍屁股走了人,那糜贞可怎么办?三年半之后的糜贞才二十岁啊!而且自己消失的时候肯定是要找点什么借口的,比如说出行时被贼寇所杀之类的,可万一被人误传为糜贞克死了自己,那糜贞以后怎么做人?

  相比之下,糜贞如果还是嫁给了刘备,虽然有点红颜薄命的感觉,但刘备好歹也是个英雄人物,糜贞好歹面子上有光,二则……如果说自己走后,糜贞还是死在了长坂坡,不也还是让糜贞这个好女孩能留下青史美名吗?

  正是报着这些个念头,陆仁现在只是抱定了一个想法,就是:

  “不行,无论如何都不能答应!我是猥琐了点、坏坏了点,可我绝对不能做那么缺德的事,真要是做了,回去之后就算过得再好,我也只会留下心理阴影。不行,绝对不行!”

  (瓶子可不想把猪脚老陆写成那种“虎躯一振,美女纷纷投怀送抱”的。这么长的一大段虽然有混字的嫌疑,但在情理上至少还说得过去。而且说实话,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瓶子写得也很头痛,如果是想图省事混字的话,那瓶子干脆就让老陆的虎躯振上一振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