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魔法师(下)
会比地球大得多,尽管他还没有更多的数据,可是,凭着这距离,他就能够判断出这一个信息。不过,对于他来说,是一件好事,不是吗?

  这二十余天下来,杨思齐过得并不是快乐。他不傻,郁晓蓝怎么也算是一个白富美(尽管杨思齐没有见过郁晓蓝的外貌),白富美啊,什么时候会没有人追求呢?以魔法师那稀少的数量,而这一个商队之中却有十几个之多,这肯定不是商队本身的实力,而是郁晓蓝的魅力。

  跟这么一个白富美亲近,对于一个无权无势的人来说,绝对是一种灾难。美人虽好,但也不是所有人都有资格去染指美人的。这一点,杨思齐深深的明白。如果不是找不到第二个人教他学语言,打死他他也不想跟郁晓蓝过于亲近。

  所以,在这段时间以来,他受到很多带着刺的眼光,尽管没有办法看到,却也感觉到一股很重的压力,这压力是现在的他无法承受的。如果不是郁晓蓝在背后说了什么,只怕他一早就已经让人赶出商队了。毕竟,郁晓蓝也不愿意为一个不熟悉的人而得罪自己的一群朋友的,尽管这些朋友有不良之心,但朋友就是朋友,朋友有时候就是助力。

  当然,能够修炼魔法的,那一个都不算傻,或者个人的修养有异,可智商都不低。对于杨思齐,也没有那一个会真傻到认为郁晓蓝会对杨思齐有什么异样的心思,郁晓蓝如此对杨思齐,应该是纯粹的同情心泛滥而已。因此,冷眼是有,但讲到真正打上门来将杨思齐打上一顿出气,这种蠢事却是没有人想做的。这也是杨思齐在这二十余天里能够平安渡过的根本原因。

  第二十五天,杨思齐终于见识到什么叫魔法,为什么魔法师被称为活动的炮台了。

  这是一群野狼。异星球的人叫这些野狼做烈风狼,这些烈风狼跑起来似一阵风一般,快得很。杨思齐认为,这可能就是小说中所写的魔兽吧。

  包括郁晓蓝在内的十几名魔法师一齐出手,火球、水箭、风刃什么的铺天盖地的向着烈风狼群轰过去,那威力,着实让杨思齐惊讶。

  杨思齐当然没有不是没有见过大场面,从加德斯的记忆之中,加德斯的最后一战,那可比现在这种小场面要大出不知道多少倍。那铺天盖地的炮火,足可以摧毁一个小行星的可怕重炮,其威力远不是人类能够想像的。但那毕竟只不过是加德斯记忆中的一小段片段,并不是现场。

  火球术,火系魔法师的一级魔法,一个小小的火球,足可以飞出三百米之外,并且,击中目标之后会发生爆炸的,会将弹着点周边五米之内的所有物体都卷入大火之中。那威力,绝对不亚于地球上六零迫击炮。

  水箭,长长的一支箭飞出去,速度其快不说,其穿透力异常的惊人,将三头烈风狼穿透。并且,这支水箭还会在半空中拐弯的,射穿了一头烈风狼之后,在半空中转了三十度角,将第二头烈风狼射穿,再转十八度角,将第三头烈风狼射杀,这才最终力尽而散。这样的威力的水箭,较之地球上的导弹只怕也差不到那里去。当然,在射程上却是差不多,但论起诡异的飞行路线,导弹却是差得远了。

  风刃就更可怕了,两三米长的风刃,平飞出去,就如一把巨大的刀向前平推一般,但凡是拦地风刃之前的生物都被一分为二,腰斩。

  数百头烈风狼在一轮魔法之下就已经死伤得七七八八了。难怪魔法师被称为活动的炮台,这样的火力,可怕到极点。就只是十几个魔法师,并且还只是使用一级魔法,可是,其杀伤力已经不亚于地球上的一个迫击炮连的齐射的威力。如果说地球上的武器唯一比魔法更强的地方就是射程。如果在射程之内对轰,只怕地球上的坦克这种重型的防御武器也未必能够顶得住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