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名为地狱的历史
��中,最强的猎兵团永远是这两个。

  兰道夫·奥兰多,也就是我,就出身于这里。

  顺便一提,我在猎兵时期的外号,叫斗神之子。因为我的父亲被人称为“斗神”,所以,我是斗神之子,就是这么简单。

  4岁开始用刀,6岁学会用枪。9岁实战,在老爸的侦察队里歼灭了两个敌人。12岁成为小队长,14岁带领中队,在之后的五年里,我就是一条混迹于战场的猎犬。我杀了多少人,老实说我已经记不清楚了。

  扣动扳机,夺人性命,这样的事情我做了无数次。

  而最后……我逃跑了。

  既不是像文森特那样,因为被人歼灭了全团走投无路,也不是加尔西亚那样众望所归的离开,至于因为厌恶战争而逃离?这根本就是无稽之谈。

  我……只是觉着好像失去了什么,彷徨的离开战场,彷徨的四处游荡。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是尽头。最后,我来到了克洛斯贝尔,老实说,没有比这里更合适藏身的地方了。

  于是我进入警备队,修改了自己的名字,这把老朋友,我也处理掉了。就这样在警备队藏了2年。现在想想,真是要感谢司令的照顾啊,因为他的碌碌无为,我这样的米虫才没有被揪出来。

  直到有一天,军事演练的时候。那时司令派发了全新的帝国造来复枪给我们,要我们演习。其实目的就是为了在帝国派的议员面前耍个威风啦。而且,说是全新的,也不过是旧型号来复枪翻新了编号罢了。谁会真的给外国提供最新锐技术啊?

  我啊,用不惯来复枪。两年前开始,我就不再用了。每次一握住枪栓,我就感觉我的身体在沸腾,恶心的感觉不停的涌出来,我都要吐了。

  所以,那时候我开始使用斧枪作为武器。真不错啊,斧枪这玩意,威力不差,而且使用起来很简单,只要轻轻松松的挥动几下,刷刷把敌人打倒就行了。反正警备队也很少有用武之地,我这么浑水也没关系吧。

  不过那天我还真是触动了司令的逆鳞,因为拒绝使用来复枪,所以被他赶出了警备队,然后就被咱们的科长捡回来了。

  ……说到科长……我们这段时间好像都没见到他了啊?

  总之,这就是我,兰道夫·奥兰多的黑历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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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科长为盾牌,兰迪悄悄结束了话题。

  众人都在沉默。

  这兰迪也猜到了。

  毕竟,和其他人不一样,自己的黑历史,确实不太容易被人接受。

  虽然看上去,自己和游·辰巳一样,都是冷血的犯罪者,但又有微妙的不同。

  游·辰巳是因为出身于赛亚鲁,身为奴隶的他,连作为人最基本的权利都不明白,人类杀了人,会有法庭去审判他,人们会批评他。可是狼或者虎吃了人,人们就觉着很正常,最多觉着被害者死相残忍。就算游不能依法行事,众人也勉强可以接受。

  而且,他只是一个一个杀人,杀的也都是些政客商人,虽然这么说很对不起广大的政治家和商人,但这两种人中**、功利的人也是最多的,起码兰迪不觉着杀掉几十、上百个政客有什么关系。

  特别是认识了警备队司令之后,兰迪就觉着,这些政客还是死一死比较好。

  而自己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