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对官吏的选拔任用一
者,发充附近学校为伙夫。“满日为民,俱追廪米。”

  明朝初年,遵师重教,凡教有成绩则升给事、御史等官。岁贡多者更易得美官。同样,对于教官的考核也更为严厉。洪武时期制定了学官考课法,主要考核其岁贡和科举人数。学官任期九年,在任期内生员考中举人数,府九人、州六人,县三人为最优等。若再考通经合格,即予升迁。考中举人少,即使通经合格,也不予升迁。考中举人很少或全无的为最差,通经考试又不合格的,则予以黜降。

  随着明王朝的日趋腐败。对于教官和生员的管理办法也都变成俱文。生员人数也锐减,素质下降。

  明朝殿试情景

  二、科举

  朱元璋一建立政权,即模仿唐、宋旧制实行科举制度。科举为明朝官吏的主要来源。

  洪武三年(1370年)朱元璋下诏:“汉、唐及宋,取士各有定制,然但贵文学而不求德艺之全。前元待士甚优,而权豪势耍,每纳奔兢之人,夤缘阿附、辄窃仕禄。其怀才抱道者,耻与并进,甘隐山林而不出。风俗之弊,一至于此。自今年八月始,特设科举,务取经明行鲣、博通古今、名实相称者。朕将亲策于廷,第其高下而任之以官。使中外文臣皆由科举而进,非科举者毋得与官。”于是,科举开始实行。

  明代科举考试内容为八股,由朱元璋和刘基制定。科举分为乡试、会试、殿试(又称廷试),乡试在各行省举行,中者为举人。次年,举人参加在京举行的会试,中式者由天子在朝廷举行殿试,决定一二三等名次,一甲为状元、榜眼、探花。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明朝初年,各级官吏缺乏,朱元璋令各省连试三年。中式举人俱免会试,赴京听选。朱元璋又选拔年少才卓者授以翰林院编修、秘书监直长等显职。洪武十八年(1385年)朱元璋任命一甲进士丁显为翰林院修撰,二甲马京为编修,吴文为检讨。开创了进士入翰林的先例。以后,状元授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成为定制。其他进士一般授给事、御史、主事、中书、行人、评事、太常、国子博士、府推官、知州、知县等官,没有考中进土的举人或贡生,若入国子监学习,一般授于小京官,或府佐及州县正官和教官。

  为了使进士们能熟悉政务,朱元璋先令他们在各部、院、司实习观政。在翰林院、承敕监等衙门的,称庶吉士。进士称庶吉士始于明。在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的,称为观政进士。观政进士亦为明所创。庶吉士多为进士中才学优异者,进翰林院则是为了深造。最高统治者也非常重视庶吉士。朱元璋在听政之余经常关心他们的学习情况。庶吉士的选拔没有定制,并不象进士那样每科必选,有时连科连选,有时数科不选。庶吉士三年学成,优秀者留翰林院为编修、检讨,其他为给事、御史,称为散馆。自天顺年间开始,“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南、北礼部尚书、侍郎及吏部右侍郎,非翰林不任”。进士地位得到空前提高,而庶吉士则被视为预备宰相。明代宰辅170余人,十分之九出自翰林。

  三、铨叙

  吏部负责文官的选拔任用,兵部则主管武官的升用。在吏部中,文选、考功司负有直接选拔任用官吏的重任。

  明代官吏铨叙主要从进士、举人、贡生与官生、恩生、功生、监生、儒士及吏员承差、知印、书算、篆书、译字、通事三类人员中选拔,称三途并用。被选者而未任职者称为选人。京官六部主事、中书、行人、评事、博士、外官知州、推官、知县,从进士中选用。外官推官、知县及学官,从举人、贡生中选拔。京官五府六部首领官、通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