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章 抱歉,我是伪装者
个问题,那就是合同上明明白白写着的每月需要完成的数量,还有违约条款······麻蛋···虽然我已经完成了合同上最低的总字数限制,但是·····算了接着说。
我记得看过一个数据,具体记不得了,但是大体意思就是,一千个写小说的,第一次就能和起点a签的不到100人,这100人里第一次就能上架的不到10人。这数据或许有很大水分,但是也不无说明了想要第一次写小说就能签约,而且上架是一件很值得骄傲的事情。
事实上单凭这种骄傲的战绩就让我自得了很久,我也是个俗人,免不了功利虚荣,无可厚非。
但是我觉得,我,有些不要脸了。
这本书明明就已经是病入膏肓了,而我却还在给它的身上增加着一个个的肿瘤,臃肿、难看、苟延残喘。
笔力!可以算是一个名词,不能作为具体数据标准,但是却经常来形容那些大神写手作家,我确实缺少笔力,没有笔力即使有着精彩的故事框架也写不好小说,更何况我这本书连框架都不完整。
我渴望自己的笔力能够增长,就像是站在井里等待天鹅从天上掉下来的癞蛤蟆,因为,我并没有去努力,就像我想要钱,但却没有去想过怎么赚钱一样。事实上,如果我每天多写半个小时的话,我能够拿到起点每月的上千大洋的保障金,但是我没有,至于原因·····或许是因为我懒吧,也或许是不愿低下身子去接受,谁知道呢。
说到这里,突然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因为,扯了这么多我好像还是在说废话,算了,废话就废话吧,多凑点字数我就当单章发出去了,你们要是说我水,就说我水吧,管他呢,反正一天也不会有两三个人会来起点用起点币订阅正版,我相信看到我这一章的人绝大部分都是在看盗版,其实也无所谓了,即使是你们都看正版我估计那数据也是惨的比赵四他爹还要难看。
说个数据你们体会一下,我在起点写作十个月,上架三四个月,总共收到的礼物和打赏,加上订阅,一共是28.6元人民币,而我付出的则是三百多万次的手指敲击和一千多个小时的绞尽脑汁······是不是付出和回报很不成比例?我愿意!
我是真的愿意!当初写这本书也想过用它来赚钱,这是有的,但是占得比例真的很小,小到······懒得管它。
我将我这个举动当做情怀,这是最近常说的一个词,算是文青的浪骚情节吧,我曾经自诩文青,但很显然我不是,因为我上面说了,我是俗人,吃喝拉撒,喘气放屁。
现在情怀还在,但更多的是一种情结,一种不舍,不舍是因为我想放弃,所以我不舍,所以我还在坚持,所以我还在水·····
我曾经贱贱的幻想过,当我老了,我真希望,这首歌是送给你呃·····这是歌词,又跑题了。
我想说的是,当我老了,或者说不用我老了,当我将这本书写完了,我就可以对着认识的,不认识的,亲人或者朋友等等吹牛·逼说,我也是一个写过百万字以上小说的作家~是文人~是骚客~,骚客你懂么?不懂?骚你总知道吧,对我就是骚,不是闷骚,是真骚.......
哎~说了这么多我真佩服我自己,竟然还没说到点子上,或者说是真正想说的话,上面的那些也不叫铺垫,真要是铺垫也实在太不合格,其实想说的话太直白,像我这种文青又怎么能够这么俗的像说通知一样的将它说出来·····
我就是不说.....你们能看就看,不能看...我也不敢怎么滴你们,有种你们来我留言区骂我呀~或许你们连骂我都懒得动手吧,因为想要骂我就要到起点来留言,对你们绝大多数人来说,登陆起点�
我记得看过一个数据,具体记不得了,但是大体意思就是,一千个写小说的,第一次就能和起点a签的不到100人,这100人里第一次就能上架的不到10人。这数据或许有很大水分,但是也不无说明了想要第一次写小说就能签约,而且上架是一件很值得骄傲的事情。
事实上单凭这种骄傲的战绩就让我自得了很久,我也是个俗人,免不了功利虚荣,无可厚非。
但是我觉得,我,有些不要脸了。
这本书明明就已经是病入膏肓了,而我却还在给它的身上增加着一个个的肿瘤,臃肿、难看、苟延残喘。
笔力!可以算是一个名词,不能作为具体数据标准,但是却经常来形容那些大神写手作家,我确实缺少笔力,没有笔力即使有着精彩的故事框架也写不好小说,更何况我这本书连框架都不完整。
我渴望自己的笔力能够增长,就像是站在井里等待天鹅从天上掉下来的癞蛤蟆,因为,我并没有去努力,就像我想要钱,但却没有去想过怎么赚钱一样。事实上,如果我每天多写半个小时的话,我能够拿到起点每月的上千大洋的保障金,但是我没有,至于原因·····或许是因为我懒吧,也或许是不愿低下身子去接受,谁知道呢。
说到这里,突然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因为,扯了这么多我好像还是在说废话,算了,废话就废话吧,多凑点字数我就当单章发出去了,你们要是说我水,就说我水吧,管他呢,反正一天也不会有两三个人会来起点用起点币订阅正版,我相信看到我这一章的人绝大部分都是在看盗版,其实也无所谓了,即使是你们都看正版我估计那数据也是惨的比赵四他爹还要难看。
说个数据你们体会一下,我在起点写作十个月,上架三四个月,总共收到的礼物和打赏,加上订阅,一共是28.6元人民币,而我付出的则是三百多万次的手指敲击和一千多个小时的绞尽脑汁······是不是付出和回报很不成比例?我愿意!
我是真的愿意!当初写这本书也想过用它来赚钱,这是有的,但是占得比例真的很小,小到······懒得管它。
我将我这个举动当做情怀,这是最近常说的一个词,算是文青的浪骚情节吧,我曾经自诩文青,但很显然我不是,因为我上面说了,我是俗人,吃喝拉撒,喘气放屁。
现在情怀还在,但更多的是一种情结,一种不舍,不舍是因为我想放弃,所以我不舍,所以我还在坚持,所以我还在水·····
我曾经贱贱的幻想过,当我老了,我真希望,这首歌是送给你呃·····这是歌词,又跑题了。
我想说的是,当我老了,或者说不用我老了,当我将这本书写完了,我就可以对着认识的,不认识的,亲人或者朋友等等吹牛·逼说,我也是一个写过百万字以上小说的作家~是文人~是骚客~,骚客你懂么?不懂?骚你总知道吧,对我就是骚,不是闷骚,是真骚.......
哎~说了这么多我真佩服我自己,竟然还没说到点子上,或者说是真正想说的话,上面的那些也不叫铺垫,真要是铺垫也实在太不合格,其实想说的话太直白,像我这种文青又怎么能够这么俗的像说通知一样的将它说出来·····
我就是不说.....你们能看就看,不能看...我也不敢怎么滴你们,有种你们来我留言区骂我呀~或许你们连骂我都懒得动手吧,因为想要骂我就要到起点来留言,对你们绝大多数人来说,登陆起点�